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二O一四年一月十六日在辽源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春刚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13年的主要工作
    2013年,全市两级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探索法院管理新机制,能动服务经济社会新跨越,扎实推进审判质效新提升,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0993件,办结10498件,结案率95.5%。
    (一)狠抓执法办案,认真履行审判职能
    加强刑事审判,维护社会稳定。审结一、二审刑事案件700件,判处罪犯1069人。坚持当严则严,依法严惩黑恶势力、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以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等犯罪,共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104人。坚持当宽则宽,依法对446名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对315人裁定减刑假释。积极推动反腐败斗争,依法审结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犯罪案件64件,判处罪犯136人。加强对刑事被害人的权益保障,审结刑事附带民事案件95件。在西安区法院成立独立建制的少年法庭,实行全市少年犯罪案件集中管辖,寓教于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西安区法院被评为全省少年审判工作先进法院。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将常见的22种罪名纳入量刑规范,确保量刑公正。
    加强民事审判,化解矛盾纠纷。审结一、二审民事案件6954件,涉案标的10.5亿元。依法保障农民权益,审结农地流转、农资供应等案件75件。加强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保护,审结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等案件1725件。注重劳动者权益保障,审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案件223件。密切关注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完善涉军案件管理规定,成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强化诉讼调解,健全调解机制,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57.4%。深化诉调对接,与交警、工会、卫生等部门合作,实行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医疗纠纷行业对接调解,共诉前调处案件2474件,诉调对接网络基本形成。
    加强行政审判,促进依法行政。审结一、二审行政诉讼案件89件。推行“诉前疏导、诉中协调”审判模式,促进行政机关与相对人相互理解,案件协调撤诉率达53.1%。积极支持强制拆违、城市管理等行政行为,审查、执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34件,使一大批涉及农村征地补偿、城市棚户区改造等敏感案件得到妥善处理。不断丰富监督、支持依法行政的工作措施,试行行政案件指定异地管辖制度和“判前通报、判后释明”制度,倡导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主动走访行政机关,促进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良性互动。
    加强执行工作,保障胜诉权益。执结各类案件2158件,涉案标的4.3亿元。扎实开展党政机关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积案清理活动,历史积案全部清结。加强执行长效机制建设,联合公安、银行、工商等18个部门,构建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实现执行案件收结案的良性平衡。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在执行局内实行分权制衡管理和两级法院执行统一管理,提升执行效果,全市法院执行案件信访率居全省最低。深化执行公开,实行执行进程网上公开,推行公告执行、悬赏执行等做法,增强执行透明度。加大执行和解力度,对经济困难的被执行人采取和解方式力促双赢,案件执行和解率达44.8%。
    (二)强化社会责任,拓展能动司法空间
    主动服务发展大局。围绕辽源全面转型,开展“司法服务保障年”活动,出台45条工作意见,与150户企业建立一对一的联络机制,共走访企业379次,提供法律咨询267次,召开座谈会11次,举办培训讲座4次,培训人员500余人,帮助审查合同近100件;以司法建议等形式对企业规范劳动用工、保护知识产权、防范经营风险等作出司法提示32份;为企业编发法律风险防范书籍1000余册。高度重视审理涉企纠纷,开辟诉讼“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共办结此类案件1931件,为企业盘活资金2000多万元,清收债权1500多万元。着力优化金融生态法治环境,审结金融债权案件1881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审结企业股权转让、破产等案件22件。
    扎实履行综治职责。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与报刊、电视台联办法制栏目,在各类媒体刊发普法宣传稿件485篇;就涉及家庭亲情、社会公德的案件,编写案例15份,对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在东丰县杨木林村、东辽县朝阳村、西安区安康社区、龙山区站宁社区设立“法官联络点”,选派15名法官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努力推进和谐共建。建立与基层组织纠纷信息对接机制,开展了“平安创建”、“打黑除恶”、整治企业周边环境和学校治安秩序等活动。大力加强群众工作,走访慰问群众75户,扶助12名学生完成高中至大学学业,捐款、捐物近24万元。
    全力推进信访维稳。开展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活动,实行全员接访、联动化解,对信访案件逐案清理、逐案排查、逐案整治,通过司法救济、行政救助、社会帮扶等,共化解五年以上信访老案13件,积案化解率达72.3%,排全省法院第2位。狠抓初信初访,将信访风险评估贯穿办案的每个环节,全程监控,共接待来访2086人(次),处理来信4870封,信访案件占已结案件的比率全省最低,赴省进京非正常访同比下降37%,重大节会期间实现“零上访”。强化审判监督,共审结再审案件75件,其中维持原判21件,改判、发回重审45件,调解撤诉9件。
    认真落实为民举措。开展立案文明窗口达标创建活动,实行诉有引导、问有答复、一站完成。推行巡回审判方式,增设巡回办案点12个,巡回办案率达44.2%。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实行民事速裁制度,基层法院简易程序适用率达36.6%,平均结案周期缩短为14天。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缓、减、免收诉讼费96.5万元,对43名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刑事被害人和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45.6万元。加强司法维权工作,审结维护军人军属、妇女、儿童、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150件,为农民工及下岗工人追回劳动报酬154万元。
    (三)坚持从严治院,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改进司法作风,推进思想政治建设。注重加强班子建设,制定党组班子、审委会班子和庭室班子“三个班子”建设意见,增强了班子的战斗力。注重加强党的建设,设立党建专用经费,将支部建在庭室,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形成了常态机制。注重加强主题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开展了清退会员卡、治理违规配置使用公务用车、改进司法作风等活动,深入查摆“四风一顽症”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6项,修订、汇编规章制度90项,激发了队伍活力,市中院加强队伍建设工作经验被省法院推广。
    完善管理机制,推进规范司法建设。加强审判流程管理,运用审限跟踪、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等手段,避免案件久拖不决。建立审判执行工作层级责任体系,细化分管院长、庭长和承办法官的审判管理职责。建立审判业绩考评、激励机制,完善法院、部门、法官三个层面的绩效综合考评制度。狠抓办案质量评查,出台各类案件评查标准,逐案评查剖析,落实责任追究。强化审级监督,实行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分析通报制度,统一裁判尺度,提高审判质效。一审案件上诉率和二审改发率同比分别下降13.9%和11.7%,信访投诉率下降48个百分点。
    注重人才培养,推进司法能力建设。制定人才发展规划,举办各类培训班35期,培训干警1247人次;组织法官任职、续职培训30人次;与人民大学、吉林大学等高校合作,邀请专家来院授课5次;选送1名法官赴最高法院挂职锻炼;建成藏书6000余册的法官图书室。不断优化队伍结构,通过公开招录、逐级遴选,充实人员18人。着力提升法官技能,建立案例研讨、文书制作等15项业务考核制度。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市中院建成集院史陈列室、文化长廊为一体的文化中心,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强化基层基础,通过召开业务会议、提出指导意见等途径,提升基层司法水平。推进信息化建设,开通辽源法院网,数字审判庭、室外大屏幕等均已投入使用。
    狠抓廉洁司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落实廉政责任,加强对重点人员、岗位和环节的监控,共排查风险点38个,制定防控措施42条。严格实行审务监督,随案发放监督卡,实行一案一卡监督;聘请人大代表等105名各界人士和51名法官担任兼职廉政监督员,开展明察暗访、审务督察12次。坚持从严管理,完善法官回避制度,建立法官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情况登记制度,实行中层干部任期考核、辞职制度。加大查处力度,开展“整治审判纪律、严惩司法不公”专项活动,共查处违法违纪干警4人。
    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全市两级法院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年共走访人大代表征求意见675人(次);邀请代表视察法院118人(次),观察庭审、听证和审委会123人(次),对法院纪律作风进行明查暗访36人(次)。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办结回复率为100%。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了市中院队伍建设情况报告,检查了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均给予充分肯定。人大的监督与支持,是法院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保障和强大动力。
    各位代表:2013年,全市法院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市中院先后荣获全省精神文明先进单位、思想宣传工作和司法警察体能达标先进集体等称号;有25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4人荣立二等功;西安区法院被评为全国维权工作先进单位;东辽县法院法警队被评为全国法院优秀警队。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各位代表、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面对成绩和进步,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有的案件办理质效不高、裁判不公等问题仍然存在,立案难、执行难问题仍较突出;个别法官能力素质还不高,做群众工作方法简单,影响了司法形象和公信力;法院管理还有不到位的地方,办案差错责任追究、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仍有薄弱环节;司法为民的措施还需改进,在适应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上还有差距。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4年的工作安排
    2014年,全市法院总的工作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认真贯彻市委和上级法院工作部署,更加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更加积极推动法院改革,更加有效提升司法水平,更加坚决维护司法形象,更加广泛接受各界监督,奋力争创全省一流法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立足法治要求,服务发展大局
    要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理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社会安定有序。加强司法研判,积极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法律参考,主动为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切实保障民生权益,认真解决立案难、执行难、涉诉信访化解难等问题,审理好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促进“幸福辽源”建设。完善便民措施,探索网上立案、送达、庭审等做法,方便群众参与诉讼。回应群众关切,加大对重大影响案件、重要司法制度的宣传力度,推动形成全民守法的良好氛围。完善接受党内纪律监督、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机制,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以监督保公正、立公信、树形象。
    (二)强化审判职能,维护公平正义
    要加强刑事审判,认真贯彻第六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法、刑诉法,强化庭审功能,坚持证据裁判标准,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网络诈骗等犯罪,促进“平安辽源”建设。加强民商事审判,审慎处理各种利益冲突和责任分配,依法调节经济社会关系,推进道德诚信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加强行政审判,建立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稳妥处理涉及城镇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行政争议,促进“法治辽源”建设。加强执行工作,建立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制度,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改革创新,打造司法品牌
    要着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强化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建立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直接审理案件制度,落实错案责任追究,避免审者不判、判者不审,提高办案质量,打造高效管理品牌。加强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落实公众开放日、庭审直播等制度,让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打造贴心服务品牌。丰富和发展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建立人民调解工作指导机制,落实参与社区矫正制度,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强化巡回办案、简易案件即收即结等举措,打造特色审判品牌。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司法公信
    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整治“四风”为切入点,构建全方位的思想教育体系,打造过硬队伍。实施法官素质提升工程,完善法官教育培训、轮岗交流、逐级遴选制度,建立公正合理的业绩评价、考核晋升、职业保障机制,形成人才队伍的合理布局。深化法院文化建设,引导法官恪守职业道德和司法良知,养成浩然正气,激发工作活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活动,构建法官惩戒机制,以铁的纪律培育好的作风,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违法违纪,保障公正司法。加强信息化应用,建设审判执行监管指挥中心,落实网上办案的各项要求,提升法院工作的科技水平。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作了全面部署。全市两级法院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以公正司法为核心,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全面做好各项审判工作,为加快我市转型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