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16日在辽源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树仁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8年,全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强力支持和市政协民主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巩固中求提高,在创新中求发展,较好完成了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为全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聚焦中心,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工程、民生工程、法治工程抓紧抓实抓好,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逐级压实政治责任。出台各项制度、工作方案22份。对涉黑涉恶案件逐案指导,从严快速审理,确保办案质量和效果。全面落实“一案三查”、三年案件“回头看”工作,实现摸排全覆盖、无死角,深挖彻查涉黑涉恶线索和“保护伞”,目前已排查黑恶线索28条。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督导指导,总结经验做法,解决难题。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实现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设立举报箱、悬挂条幅、制作宣传板,积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专项斗争浓厚氛围。龙山区法院依法审理了刘某某等12人涉黑犯罪案件和杨某某等25人涉恶犯罪案件,东辽县法院依法审理了詹某某等8人较大恶势力犯罪案件。截至目前,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7件,已全部审结,判处罪犯60人,其中涉黑案件1件12人,涉恶案件6件48人,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勠力攻坚,兑现全国法院承诺
    2018年是最高法院周强院长向全国人民承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辽源两级法院在市委的高度重视及领导下,举全员之力发起总攻,以前所未有的工作态度、执行强度、保障力度,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完善工作机制、升级查控手段、穷尽执行措施,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执行成效。共受理执行案件5803件、执结4439件,同比分别上升12.94%和9.47%;执行到位金额13.11亿元,同比上升207.32%。如期完成了“三个90%、一个80%”目标要求。
    坚持党委领导,执行工作大格局全面深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两级法院的执行工作。辽源市在全省率先成立25家成员单位的全市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亲任组长。实行失信名单曝光推送和各成员单位联合惩戒机制,公开766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促使221人主动履行义务;严惩规避、抗拒执行行为,依法限制消费10152人、限制出境2人、罚款20.6万元、司法拘留78人,对17人追究刑事责任。
    强化机制创新,法院内部机制更加完善。建立和完善立审执协调、节点告知、时限预警等措施,全面规范执行行为;利用线上网络指挥平台统一指挥两级法院执行工作;对全市旧存积案统一调度、逐案清理;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拍卖总量473件,成交71件,成交额2.67亿元,溢价率10.94%;在全省率先开通“法院执行110”举报电话;探索实行“执行无忧”悬赏保险、失信彩铃等有效举措,形成围猎老赖的常态机制。
    注重舆论引导,执行宣传工作全面铺开。中央、省、市媒体对《异地作战6小时执结房屋腾迁案》等50余篇典型案例进行专题报道;市中院制作的《失信老赖路难行》系列宣传片在辽源新闻频道定期播出;出动执行宣传车巡回宣传,被最高法院微信平台向全国法院推送;印发《决胜执行难,我们在行动》宣传图书1000余册,引领公众客观认识执行难和执行不能;主动邀请52名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参与、见证执行行动,提升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
    三、强化主业,助推辽源高质量发展 
    坚决完成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助力优化全市发展环境。共受理各类案件18723件,审执结15809件,同比分别上升2.45%和3.86%;涉案标的额350亿余元,同比上升250%;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85%,居全省第一;服判息诉率96.41%,同比上升0.25个百分点。
    兼顾严惩犯罪与人权保护,维护辖区和谐稳定。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360件、审结1242件,判处罪犯1683人。依法惩治严重刑事犯罪,审结杀人、抢劫、绑架、盗窃等犯罪案件219件;审结重大责任事故、危险驾驶等案件338件;审结集资诈骗、信用卡诈骗、合同诈骗等案件21件;审结毒品犯罪案件66件;审结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犯罪案件25件。审结诈骗金额达3612万元的郑某某等95人电信网络诈骗案。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1262人,其中对轻微刑事罪犯判处非监禁刑或免予刑事处罚724人。对未能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派律师进行法律援助。强化未成年人犯罪救护措施,对21名未成年罪犯,采取完善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等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回访帮教工作。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连续5年呈下降趋势,西安区法院少年审判庭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强化民生保护、优化营商环境。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0629件、审结9260件,涉案标的额307.69亿元。审结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208件, 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审结教育、就业、环保及医疗等纠纷92 件,维护群众生活权益;制定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开通企业涉诉纠纷“绿色通道”,立审执全面提速。注重“蓄水养鱼”,龙山区法院对广而洁消毒剂公司涉诉企业财产采取“活封”措施,经营保全两不误,受到市政府和区政府高度肯定。市中院建立法官联系民营企业制度,指派9名民事法官对全市105户停产半停产民营企业情况进行调研,对44户企业分工包保,帮助企业预防化解经营风险。健全企业市场退出机制,审理“僵尸企业”破产及强制清算案件10件。有序推进全市重点企业吉林麦达斯铝业有限公司、吉林麦达斯轻合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在市委市政府鼎力支持下,集中优势审判力量,创新审理模式,上下联动,多方协调,历时9个月,圆满促成麦达斯铝业战略投资人引进,保障了重整及关联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稳定了职工队伍。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金融借款合同案件491件。增强社会投资积极性,审结股权纠纷案件35件。保障民间借贷对正规金融的积极补充作用,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1728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依法妥善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67件。努力防范地方债务风险,审结拖欠政府债务类案件12件,结案标的额1亿余元。全力服务涉军停偿工作,依法高效审执结停止涉军资产有偿服务案件2件,东辽县法院执行团队荣获北部战区嘉奖表彰。
    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469件,审结433件;受理并审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86件。健全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有效地化解行政争议。依法协调处理土地征用、房屋征收案件43件,推进征收拆迁工作法治化。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探索构建环境资源专业化审判团队,专门审理涉环境资源的各类案件,促进生态保护和修复。
    服务脱贫攻坚大局。两级法院2018年共投入扶贫资金59.52万元,为包保村修建道路、文化活动室、水井,修缮村委会,改善危房,重大节日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和贫困户。进一步注重“造血”式扶贫,积极开展中草药、大榛子合作项目,拓宽村民致富渠道,已产出3.5万元。2018年两级法院包保的14户36人实现脱贫,市中院与东辽县法院共同包保的辽河源镇安乐村已顺利实现整村脱贫出列。
    落实普法责任,推进“法治辽源”建设。开展法官送法“四走进”活动28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20次。针对审判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向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15份。加强涉诉案件矛盾纠纷风险排查和防控,化解信访案件56件,其中重点信访案件21件。
    四、深化改革,全面激发内生动力
    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入贯彻最高法院“三项规程”,全面制定庭前会议规则、刑事诉讼举证规则、刑事案件普通程序庭审规则等配套制度,并全面推行,提高庭审实质化水平。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围绕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核心要求,推进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强化审判委员会的宏观指导功能,建立讨论事项先行过滤机制,规范讨论案件范围。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发挥其对重大疑难案件的决策辅助作用。实现院领导办案常态化,两级法院院领导共办结案件739件,同比上升35.85%。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保障法官依法履职。完善合议庭工作机制,推行庭审、合议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确保案件审理全程留痕。积极完善与新型审判权运行相适应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制定院庭长审判管理与监督职权清单,切实解决放权后监督管理缺位问题。
    深化立案登记制等便民诉讼改革。开展规范立案专项行动,当场立案率达98%。全面优化升级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开展“只跑一次”服务,一次性全面告知涉诉事项,网上立案8412件,网上交费86件。积极指导基层法院开展案件繁简分流、小额速裁、巡回审判等司法便民工作,简易程序适用率达79.04%。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共发放司法救助资金166.89万元,积极帮助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受害人摆脱生活困境。依法为经济困难群众减免缓诉讼费209万元,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传递司法温暖。采用庭审语音智能转换系统,电子送达1454次,召开云会议671次,证据交换375件,网上审诉辩202次,档案室调阅电子卷宗933件,网上移送电子卷宗963件,生成制式文书26134份,提高审判效率。强化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全面推进全流程网上无纸化办案。东辽县法院荣获“全省法院信息工作先进集体”。
    创新参与社会治理模式。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成立诉调对接中心,探索实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诉前化解矛盾纠纷898件,同比上升145%,东丰县法院诉前调解工作受到省高院徐家新代院长的表扬。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试点,探索建立家事案件冷静期、心理测评服务等制度,贯彻反家庭暴力法,依法审结婚姻家庭案件1330件。西安区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荣获“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稳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建立员额法官动态管理机制,补充选任第三批员额法官11名。稳步推进员额法官等级按期晋升、择优选升工作,释放改革红利。完成113名法官助理、书记员等级套改及全市88名在岗文员转聘工作,公开招录司法文员59名,基本实现员额法官和文职人员配比达到1:1,形成较科学的人员配置比例。
    五、锻造队伍,厚植法院发展根基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毫不动摇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市中院被省委宣传部评为全省“新时代传习所”首期示范点。实施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创建“党员先锋示范岗”16人,市中院7名干警荣获“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荣誉,两个党支部荣获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诉讼服务中心被省高院评为“共产党员示范区”。市中院法官崔鹏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东辽县法院法官唐万仁荣获“吉林好人·最美法官”。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按照“八个本领”要求,组织开展“干警素质提升工程”活动。组织全岗位全员教育培训,举办各类培训班139期,培训1957人次,上下级审判业务岗位交流11人次。积极开展庭审评议、裁判文书评查、典型案例评选活动,促进整体工作水平全面提升。西安区法院荣获最高法院“家事审判改革经验、问题和对策研究分析”课题优秀奖。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吸取身边腐败案件教训 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集中教育活动和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正风肃纪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着力解决干警工作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大内部监督力度,对两区法院开展政治巡查和司法巡查,查找不足,督促整改。强化外部监督,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共查处违纪案件6件6人。
    六、接受监督,促进司法公开公正
    坚持重要工作、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汇报,发挥党委领导的政治优势;坚持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常态化,共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工作、观摩庭审、参与听证、见证执行100人次,召开代表、委员座谈会5次,发放征求意见函280封,走访代表、委员110人次。市人大常委会检查、审议了全市两级法院队伍建设暨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案件执行工作情况,给予充分肯定。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扫黑除恶工作和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情况;主动向政协、各民主党派等社会各界通报法院工作,认真研究采纳有关意见建议,提高接受民主监督实效;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检察机关提出检察建议12件,采纳9件,受理检察机关抗诉案件3件,审结2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累计公开案件流程信息6011件,直播庭审1828件,公布生效裁判文书16004份,公开执行信息4627条,公开率均居全省前列。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5场,共邀请600余人次走进法院。
    以上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以及全体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对此,我代表法院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部分法官长期超负荷工作,导致法官身心健康受到严重影响。二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部分法官司法能力不足存在反差,司法作风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三是如何继续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建立完善执行长效机制还需深入思考。四是司法为民服务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部分法官的综合素质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需要,“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还不同程度的存在。直面以上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我们决心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以对党忠诚为根本,旗帜鲜明抓好法院政治建设。二是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重要政治任务,推进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突破。三是以建立完善执行长效机制为保障,努力开创执行工作新局面。四是以服务大局为中心,依法保障和助力高质量发展。五是以司法改革为抓手,切实提高司法公正公信水平。六是以智慧法院为突破,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七是以队伍建设为重点,努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们始终为之奋斗的目标。全市法院将在市委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本次代表大会精神,奋力开创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为辽源高质量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