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信仰植根人民心中

“12·4”国家宪法日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让法治信仰植根人民心中

 

    写在前边的话:
    今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活动主题为“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在全市营造浓厚的宪法学习宣传氛围,我市通过宪法宣讲、公众开放日、法治文艺巡演、集中宣传等丰富多彩的活动,让“宪法”来到人民中间,让广大干部群众接受法治教育、增长法治知识、提升法治能力,让法治更广泛地融入生活,引导广大市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推动形成崇尚法治、公平正义、安定有序的法治良序,为推动辽源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建设美丽幸福家园贡献力量。


    国家宪法日 学“宪”我帮你

    “12·4”国家宪法日的背景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我国曾于1954年、1975年、1978年、1982年通过四部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于当年12月4日正式实施。2001年,我国将每年的12月4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将每年的12月4日确定为“国家宪法日”。2018年12月4日我们迎来第五个国家宪法日。
    2018年国家宪法日的活动主题
    尊崇宪法 学习宪法 遵守宪法 维护宪法 运用宪法
    ——习近平同志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在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


    “国家宪法日” 你应该了解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第二课堂 推动宪法从“小”深入人心

 

举办辽源市中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演讲比赛

 

    抓住青少年学生这个“普法源头”,推动宪法从“小”深入人心。为推动落实我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实施细则》,为基层学校宪法学习宣传提供标准,我市中小学设立了法治知识课程,开展“宪法伴我成长”主题教育,通过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宪法晨读”、宪法主题班会、征文、演讲等活动,引导青少年掌握宪法知识,从小树立宪法意识。市依法治市办联合市教育局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全市125所中小学都聘请了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市依法治市办联合省司法厅购买的法律服务团,走进小学校,寓教于乐,以情景剧、有奖知识问答等形式调动学生学法积极性。市教育局联合市检察院、市司法局成立巡讲团,在20余所院校进行法治巡讲,检察官、律师以案释法,传播宪法精神,受到广大师生欢迎。


    宪法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建设的靓丽名片

 

辽源市宪法主题公园已成为我市宪法宣传重要阵地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我市广泛开展了以宪法主题公园为依托的宪法宣传活动。目前,我市宪法主题公园已成为全省首个市级标志性宪法学习宣传阵地,依托宪法主题公园,通过“宪之知”“宪之路”“宪之尊”“宪之赋”系统介绍宪法知识、展示宪法成果、弘扬宪法精神,将辽源特色文化与宪法元素结合,向市民展示农民画、剪纸等法治文化作品。市依法治市办根据宪法修正案内容对公园部分设施进行更新调整,设置了宪法宣誓台,以此树立宪法权威,让广大市民明确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核心和统帅地位。今年9月30日,市长孙弘在视察宪法主题公园时指出,宪法主题公园是辽源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体现,为辽源广泛开展宣传学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提供了载体。要通过举办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国家工作人员尊崇宪法,教育青少年学生信仰宪法,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拥护宪法。今年以来,我市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先后十批次近千人到宪法公园参观或组织向宪法宣誓活动,宪法主题公园已成为我市推介法治文化建设的一张靓丽名片。

 

    群众喜闻乐见 文化普法热情高

 

举办“与宪法同行、筑梦新时代”大型广场普法文艺演出

 

    “一切为了人民”始终是法治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市依法治市办联合市艺术团举行了多场大型广场普法文艺演出活动,组织全市普法志愿者、文艺工作者创造了更多接地气的法治节目,以文艺演出形式,送法到群众中去。今年6月,市依法治市办联合市艺术团举行“法治文化进基层”文艺演出启动仪式,拉开了普法文艺展演的序幕。今年9月,市依法治市办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在市平安广场举办了以“与宪法同行筑梦新时代”为主题的大型广场普法文艺演出。诗朗诵《宪法之光》带领现场观众感受宪法的伟力和不凡,相声、小品、歌舞等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形式吸引现场近千名群众驻足观看演出,演出现场还设立了法律服务咨询台,法律服务工作者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并发放宣传资料,普法者和群众亲切互动,现场气氛活跃。

 

市长孙弘视察宪法主题公园


举办辽源市第二届“联通杯”宪法法律知识电视竞赛


企事业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到我市宪法主题公园参观


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开展宪法宣誓活动


普法志愿者现场为群众发放宣传手册


    比学习 搞竞赛 辽源学“宪”热情高

    满足多层次普法需求,扩大宪法学习宣传的覆盖面。
    今年年初,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办重新选聘二十余名法学专家、行业法律骨干等讲师,组建辽源市“七五”普法讲师团,普法力量得到充实壮大。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后,结合“法律六进”活动,讲师团成员相继受邀为县区委政府领导班子、国家工作人员、基层普法工作者、社区群众等开展宪法专题讲座,深入机关、学校、企业、乡村、社区、单位开展送法活动,讲师团共开展宪法专题法治讲座11批次,参训人数达1500余人。市委党校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主阵地作用,将宪法专题课程安排到市管干部、青年后备干部培训以及科级干部轮训、新任公务员培训等各批次教育培训计划中,使广大国家工作人员充分理解宪法修正案颁布的重大意义和核心内容,自觉做宪法权威的捍卫者。
    紧盯重要普法群体,提高宪法学习宣传的针对性。
    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为龙头,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市委理论中心组集体(扩大)学习会议特邀全省著名法学专家为全市领导干部进行宪法专题辅导,增强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县(区)、部门党委(党组)纷纷召开理论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宪法,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上法治课宣讲宪法,宪法书成为领导干部案头热门书籍,宪法学习成为各级领导干部自觉行动。
    以宪法宣传为引领,完善法治宣传活动向体系化、规模化发展。
    我市已连续两年举办宪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测试内容以宪法知识为主,涵盖党的十九大报告、党内法规、廉政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辽源市杨木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辽源市煤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我市两部地方性法规等内容。竞赛采取报纸答题、微信答题、电视知识竞赛形式,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融合,提高了活动参与度。活动期间,党政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踊跃参加,领导干部带头答题,有效推动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落实。广大网民通过微信关注,点击手机屏动动指尖,即可完成宪法法律知识的普及,极大调动了全社会宪法学习积极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把宪法学习宣传实施提高到新的水平。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意见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今年10月开始中央对宪法学习宣传实施工作进行专项督察。市委高度重视自查工作,组成了两个专题督察组,对县(区)及市依法治市成员单位进行宪法专项督察,对发现的问题即时向所在县(区)及成员单位党委(党组)进行了反馈,推动了全市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市依法治市办编印宪法学习宣传实施系列图册、文件汇编、刻录光盘、制作专题片,全面反映我市宪法学习宣传工作成果。10月15日,省委宪法学习宣传实施专项督察组来我市督察指导工作,对我市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中国普法”


“吉林司法行政”


“法惠燎原”


    本版稿件由本报记者 张莹莹 采写整理
    本版图片由市司法局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