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

我市召开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

 

    本报讯(记者 李及肃) 9月22日,我市召开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会议通报了非洲猪瘟疫情,传达了省政府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紧急会议精神。听取了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市交通局工作汇报情况及下步打算。副市长李洪伟到会并提出要求。
    李洪伟指出,要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充分认清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要科学认识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的本质和规律;要强化措施,切实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要进一步加大监测排查工作力度;要加强生猪调运监管;要加强餐厨剩余物(泔水)的管理;要切实提升动物防疫能力和水平。
    李洪伟要求,要落实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地;严格落实动物防疫属地管理责任;规范做好疫情报告和应急处置准备;切实加强部门联防联控。畜牧部门要依法做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情的监测、排查与封堵工作,不断提高非洲猪瘟早期发现和应急处置能力。林业部门要强化野外巡护,对野猪疑似病例要按规定采样送检。财政部门要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确保应急物资采购的资金需求。食药监和工商部门要加强流通环节动物产品监管。要加强市场流通环节动物产品管理和监测抽检,监督市场开办者规范商贩经营行为,保证动物产品来源清楚、票证齐全,形成追溯监管倒逼机制,严防病死动物及产品流入市场、进入餐桌,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公安部门要做好疫区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管理,配合畜牧部门做好疫情处置;依法加强有关案件侦办,对恶意传播非洲猪瘟疫情的违法犯罪行为,一经查实要依法严厉打击。宣传部门要密切关注与非洲猪瘟有关的舆情动态,科学引导舆论,防止恶意炒作。交通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关于做好非洲猪瘟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明电要求,积极配合畜牧部门,督促道路运输企业严禁调入疫区生猪和相关产品。运输畜禽及其产品的车辆必须凭动物检疫证明承运,凭动物检疫证明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要加强对经公路、铁路调入我市猪及其产品运输工具的监督、检查、登记,强化信息交流互通。卫计部门要加强人畜共患病知识宣传、解疑释惑和诊治,切实做好疫病防控工作。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督查力度,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工作任务。其他各有关部门切实负起责任,加强信息共享和措施联动,形成防控合力。
    李洪伟强调,要统筹兼顾,扎实做好其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扎实开展秋季集中免疫工作;科学宣传普及疫病防控知识;加强畜禽屠宰管理。
    市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督查室,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负责人,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县(区)畜牧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