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放宽 门槛降低 利民惠民

政策放宽 门槛降低 利民惠民
我市五部门联手再推贷款助保缴费新政

 

    本报讯(记者 王茵)日前,记者从市社会保险局获悉,为切实解决漏保困难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问题,经市政府统一协调部署,市社会保险局、市财政局、辽源农村商业银行、吉林银行辽源分行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源市分公司等部门积极配合,针对我市贫困的漏保职工再度推出银行贷款助保缴费和部分缓缴办法。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此贷款助保办法面向辽源市辖区内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漏保职工,即办理参保缴费时,男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不超过65周岁,女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但不超过55周岁的人员。办法中规定,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漏保职工需有一名共同借款人,条件为借款人的子女或直系亲属。借款人贷款额度最高为5万元,按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偿还贷款。单笔贷款期限最长时间为5年,从享受待遇之日起,偿还期最高为5年。经办人需持个人征信报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档案原件及复印件或失业证原件、复印件并携带就业局盖章认定的档案复印件,到市社会保险局三楼申报大厅。对未达到退休年龄且一次性缴费困难的漏保职工,可根据自身条件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不低于5万元,起止时间为整年。其余未缴纳部分实行暂缓缴。政策执行至2018年12月前,明年将不允许缓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