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宣传普法 深入执法实践 开启纪检监察工作新篇章

大力宣传普法 深入执法实践 开启纪检监察工作新篇章
——东辽县《监察法》学习宣传月工作综述
文继伟

 

    近日,在东辽县纪委县监委统一部署下,以县、乡上下联动、分级组织实施的形式,全面开展了《监察法》学习宣传月活动,为《监察法》实施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仅一个月的时间,全县举办“学习宣传《监察法》大型文艺演出”1场、展出《监察法》宣传展板2次、举办《监察法》专题讲座1次、集中观看专家在线访谈43场、悬挂宣传标语条幅110幅、组织专题知识测试42场、开展专题研讨交流并撰写“学习《监察法》心得体会”56篇……实现了学习宣传《监察法》县域全覆盖。
    县委高度重视、各乡(镇)各部门积极参与
    学习宣传《监察法》,东辽县委高度重视。6月21日,县纪委县监委在白泉镇站前广场开展集中学习宣传《监察法》活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出席活动。
    6月27日,东辽县在文体中心会场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专题讲座”,邀请省委党校张玉晶教授重点围绕《监察法》的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进行授课,全体县级领导、县管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490余人参加。
    集中户外宣传、增加覆盖面增强实效性
    县纪委县监委结合东辽实际,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活动载体。集中户外宣传采取悬挂氢气球条幅、展板展出、发放宣传单、播放电子显示屏、设立咨询台、文艺演出等方式进行宣传。
    图文并茂的宣传展板、朗朗上口的宣传标语,吸引了不少群众驻足观看,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循环播放的电子显示屏,使干部群众对《监察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本次活动,共展出宣传展板20个、发放宣传资料5000份、解答群众咨询50余次。
    《监察法》颁布实施后,县纪委县监委要求县剧团迅速行动,用身边的典型案例自编、自导、自演廉政文化剧目,以寓教于乐的方式大力宣传《监察法》,力求达到以案警廉、以剧说法、以文化人的艺术效果。文艺演出中,二重唱《坐上高铁去北京》、小合唱《东辽是我家》、歌伴舞《东辽河之源》等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表演弘扬了时代主旋律;群口快板《反腐倡廉谱新篇》突出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的主题;反映官商勾结违纪违法的小品《莫伸手》、破除“随礼风”陈规陋习的拉场戏《三老歪请客》,让观众在笑声中得到了启示和警醒。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干部的诗歌朗诵《这一刻,我默默无言》,讴歌时代先锋、鞭笞党内蛀虫,号召党员干部要不忘初心、继续向前,高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风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纪检监察机关全面统筹、巩固学习宣传成果
    《监察法》颁布实施后,县纪委县监委利用“清廉东辽”微信公众平台转发《监察法》全文、《〈监察法〉释义》、“以案明法释纪”等70余篇;发表了学习宣传《监察法》会议及活动新闻报道30余次,增加了《监察法》线上学习宣传覆盖面。
    在各党政机关、各部门办公楼前,在学校、卫生院、派出所、企业、社区、村部等显要位置,《监察法》宣传条幅语句简洁,易于理解,引导全县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知法懂法,遵法守法;各乡(镇)各部门纪委(纪检组)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集中观看专家在线访谈,使党员干部对监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监察对象、调查手段等方面有了更详细的了解;全县1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参加闭卷形式的《监察法》知识测试,24人满分、95.6的平均分检验出了纪检监察干部高质量的学习效果。
    “作为从检察院转隶过来的纪检监察干部,我参加了县纪委县监委组织的各项学习宣传《监察法》活动,通过学习,我对《监察法》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把握,在实际工作中,我会继续学深用好监察法,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顺利开展。”第八纪检监察室负责人菅光元对这次集中学习宣传活动深有感悟,也道出了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心声。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在市纪委和县委的领导下,县纪委县监委边学习边探索,对《监察法》赋予的各种调查措施大胆试用、谨慎使用,共谈话12次、讯问5次、询问8次、查询33次、调取11次、扣押1次、鉴定1次、留置5人。4月份,县监委规范安全高效办结的首例留置县管干部案件,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6月份,县纪委县监委共接受群众信访举报58件(次),同比增长38%,“监察法学习宣传月”活动成效明显。目前,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理念已在东辽落地生根,纪检监察工作在改革整合后的优势正在凸显,东辽纪检监察工作将谱写新时代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