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举办宪法学习专题培训

市人大常委会举办宪法学习专题培训

 

    本报讯(记者 于芯)6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学习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专题培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曲晓波、孙时光,秘书长张铁友,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各专委会组成人员、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各县(区)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参加学习培训。
    培训班邀请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院长尹奎杰教授作题为“学习弘扬宪法精神,做好地方人大工作”专题辅导。尹教授从宪法和现代宪法精神、2018年宪法修改情况、政体与地方人大制度、地方人大监督与监督制度、地方人大监督与监察制度,以及维护宪法权威、做好地方人大工作等方面进行深度解读,主题鲜明、理论深厚,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参加学习培训的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干部表示,聆听讲座深受启发,深刻认识到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在党和国家事业中的重要作用,对进一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具有很强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曲晓波主持培训会并提出要求: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要以此次新修改宪法专题辅导为契机,进一步学习新修改宪法、研究新修改宪法、贯彻新修改宪法。要充分认识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要进一步认识宪法修改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立场,恪守政治责任,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新修改宪法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宪法。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宪法作为当前人大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抓好新修改宪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和落实,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使人大机关干部和人大代表做到自觉尊崇宪法、认真贯彻宪法、坚定捍卫宪法,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以宪法为统领做好人大各项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人大工作特点,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在人大机关开设“法律大讲堂”,定期对人大代表和人大系统干部进行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人大业务知识进行专题培训。希望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积极参加,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要结合学习贯彻新修改宪法,积极履行人大工作职责,扎实做好人大各项工作,把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宪法贯穿人大依法履职全过程,落实到人大各项工作和每个环节,使人大每一项重大活动、重要工作始终置于宪法精神统领下,努力为本地区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确保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