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环保执法检查组到我市检查
省人大常委会环保执法检查组到我市检查
6月14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焕秋率省人大第三环保执法检查组到我市,同市领导一起就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本报记者 夏景明 摄
本报讯(记者 田蓓蕾)为贯彻落实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推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派的检查任务,6月14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焕秋带队的省人大第三环保执法检查组到我市,就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领导王立平、孙弘、李兆宇、李洪伟,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铁友参加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东辽河拦河闸断面、小仙人河、大唐热电厂及市环保局监测站,就东辽河国控断面水质情况、河道垃圾整治情况及大唐热电30千万机组超低排放工程进展情况和环保监测情况等进行实地检查。
检查结束后,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长孙弘关于我市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实施情况汇报:近年来,辽源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决策,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改善民生、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建立了政府主导、企业施治、部门参与的大环保格局,加强大气污染工作的自查自纠,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市委书记王立平在这次检查中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受邀参加检查组,并在发言中强调:今后,辽源市的环保工作要以立法作为支撑,切实完善相关的、配套性强的措施;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区域合作治理机制;要提升绿色发展理念,加大环境污染攻坚力度,利用相关政策、配套措施积极推进环境治理工作,保证经济社会协调、均衡发展;要加强环保部门专业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自身学习能力,增强担当精神,严格监管执法。
张焕秋对我市深入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的积极进展予以充分肯定。他强调,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要将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的东辽河污染问题作为环境保护攻坚战的主攻点,通过东辽河污染治理、生态修复和水环境保护,推动流域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协同发展。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责任。辽源市及各县(区)政府要依法对本行政区域环境质量负总责,完善领导干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制度,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将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政府环保责任的红线,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要完善环保资金投入机制,依法向本级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自觉接受监督。要坚决完成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任务,把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整改任务一一排查,切实把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问题转化为重大机遇,在生态环境治理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统筹融合上下功夫。辽源市及各县(区)政府要紧紧围绕突出的环境问题和污染治理的重点,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对于农村环境污染问题,辽源上下要协同发力,让美丽乡村建设与乡村振兴战略同步进行,在实现污染防治全覆盖情况下,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源头治理,推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进程。
座谈会上,检查组还听取了市环保局、市公用事业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全国、省、市、区、乡人大代表的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