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以法育人 播种“法治教育之花”

市教育局以法育人 播种“法治教育之花”

 

    本报讯(记者 汪琳)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程。为拉近学生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之间的距离,让他们更深入地了解和领会宪法知识,从今年4月开始,市教育局以法育人,面向全市中小学生开展了以“学宪法、讲宪法,坚定不移做宪法的信仰者、实践者、维护者”为主题、形式丰富多样的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开展宪法知识校园宣讲活动,为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筑起宪法基石。4月26日,市教育局组织局机关干部和基层校长40余人参加了全市宪法知识培训,用主导力量去引领和推动“宪法宣讲进校园”;各学校普遍开展了宪法知识集中宣讲活动,将宪法知识普及到每名师生和校职员工,做到全员学习、全面学习、全程学习;5月4日,与司法部门在市宪法主题公园共同开展了学生宪法宣誓活动,百余名中学生面向宪法庄严宣誓,接受了宪法精神的深刻洗礼;组织学生创作宪法征文、制作宪法手抄报,引导学生从生活中的细微小事做起,从成长经历中逐渐理解宪法、认识宪法。
    全面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为青少年阳光成长撑起“法治蓝天”。市教育局与市司法局共同制定了《“法治进校园”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由市司法局选派政法干部为全市每所中小学配备了法治副校长,为我市中小学普法宣传工作提供了强大的助力;市检察院“法治进校园”巡讲团走进农村实验中学、吉林师大辽源分院等院校,奉上了精彩的“预防校园暴力、校园欺凌”法律讲座,并结合《刑法》《治安处罚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律适用问题,为学生们划出了校园暴力、校园欺凌的法律红线;各校积极参加全市“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上好国家安全教育课,使总体国家安全观入脑入心。
    完善强化学法用法长效机制,以遵法守法的思想引领依法治教、依法从教的行动自觉。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宪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列入党委、支部理论中心组学习。各学校通过制定年度学法计划、编制《教师普法手册》、校长带头讲法等措施,将学法时间、学法内容、学法方式、学法监督考核形成制度,保证普法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制定出台了《关于禁止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行为的若干规定》,进一步明确有偿办班补课行为界定、处分种类和办法,实行教师志愿服务备案制度,消除执纪执规过程中的模糊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