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挥检察职能 服务乡村振兴
市人民检察院
发挥检察职能 服务乡村振兴
本报讯(记者 李艳红)党的十九大作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部署后,市人民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出台了多项事关农业农村农民发展的利好举措,为实现农村“强”“富”“美”全面振兴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围绕乡村振兴,依法打击影响乡村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严厉打击侵害乡村民生民利的刑事犯罪,依法打击破坏乡村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加大涉农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力度,着力加强涉农诉讼活动监督,强化乡村矛盾纠纷化解。注重司法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改进司法办案方式方法,严格规范行使检察权,健全完善司法办案工作机制,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对服务乡村振兴发展的组织领导,提高检察机关服务乡村振兴发展的能力,加强检察机关服务乡村振兴发展的舆论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