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人大常委会检查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农田水利条例》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检查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农田水利条例》情况
本报讯(记者 于芯)为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农田水利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例”)贯彻实施,促进依法治水兴水,不断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加快实施农村振兴战略,5月4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曲晓波带队,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和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组成的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一法一例”情况进行检查。市政府、市水利局、市农委及东辽县有关负责人参加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东辽河市委广场段、杨木水库、金满水库、引松入辽工程第三标段施工现场等实地察看,详细了解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及“一法一例”宣传等情况。随后,检查组召开座谈会,听取全市关于贯彻实施“一法一例”工作情况汇报,对全市贯彻实施“一法一例”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进一步推进“一法一例”贯彻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检查组认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一法一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治理规划明确,责任落实到位,扎实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了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检查组要求,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不断提高全社会珍惜水、保护水的自觉性;要进一步强化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切实保障水资源和水利工程安全;要进一步加快我市水利工程设施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要进一步加大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力度,明确各类水利工程管理主体,解决好小型水利工程管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