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宣传+” 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

东辽县国税局
创“宣传+” 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

 

    本报讯 为确保今年税收宣传取得实效,东辽县国税局创“宣传+”,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着力点和先导,开展第27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
    创“宣传+”合作机制,使合作成为宣传最有力的“助推器”。部门联动、强化合力。县国地税局合作共同进行税收宣传、与县文广新局合作在广场大屏幕上进行税收政策宣传、与学校合作建立“税收普法教育基地”、建设税法辅导员队伍等统筹各方资源、集聚部门优势、拓展宣传载体、联动高效推进,在创深宣传层次、创优宣传品牌、创精宣传项目上协同发力。
    创“宣传+”民意导向,把群众呼声作为“风向标”。集思广益、务求实效。在第27个“税收宣传月”开始之前,对纳税人进行问卷调查,总结出群众想要了解的宣传内容、更易知晓的宣传途径;全局干部集思广益,积极献言献策。经过会议讨论及调查问卷的结果形成《2018年东辽县国税局税收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并确定宣传活动时间。
    创“宣传+”载体,用多种载体唱响最高扬的“主旋律”。紧紧围绕宣传月活动主题,结合实际,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载体。活动内容包括通过网络、短信、电视、报刊、LED屏幕滚动播出等形式宣传税法;举办“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开展“税收人手牵小手”普法公开课;开展“服务小微企业、助推脱贫攻坚”活动;举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座谈会;举办征集“税收宣传月”优秀图片活动。 (孟心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