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一封信

致全市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一封信

 

    全市广大交通参与者:
    为加强行人、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秩序通行管理,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努力创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辽源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结合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决定从2018年4月1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将重点整治摩托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故意遮挡污损号牌、违反禁令标志行驶、违反乘坐规定、不戴安全头盔、闯信号灯、逆行、驾驶拼装报废摩托车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载人、闯红灯、闯禁行、在机动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行人闯信号、跨越隔离设施、横穿马路不走斑马线等交通违法行为。
    我们希望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消除极易引发严重交通事故的电动车、摩托车随意穿行以及行人过街不规范、危害自身安全和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等不文明行为,努力提升全市人民的文明交通意识和自觉遵守维护交通秩序的社会责任意识,共同创造行人自觉、行车有序、道路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请您并告知您的家人树立文明交通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感谢您的支持,祝您出行平安!一路顺风!
    辽源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