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力推商家“首问负责制”“先行赔付制”

市工商局力推商家“首问负责制”“先行赔付制”

 

    本报讯(记者 宋建立)近日,市工商局就欧亚、银座、华生电器等多家大中型商贸企业落实“首问负责制”和“先行赔付制”情况进行调研督导。
    走访中,调研组重点了解了商家“首问负责制”和“先行赔付制”的具体工作流程及建章立制情况,察看了“消费维权服务站”运行情况,并就商家参与“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活动及“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想法征求意见。市工商局相关领导表示,几家大中型商贸企业都能从消费者的需求出发,积极落实“首问负责制”和“先行赔付制”等消费维权举措,工作开展富有成效。
    “首问责任制”是指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导致合法权益受损时,可以选择向销售者或者商场等服务者进行维权,该服务者必须依法承担首问责任,不得推诿。而“先行赔付制”是指当出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而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故意拖延处理或者无理拒绝赔付时,由商场、市场和平台经营者向消费者进行先行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