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落实对“重管人员”必接必送制度

西安区司法局
严格落实对“重管人员”必接必送制度

 

    本报讯 为充分发挥安置帮教工作的职能优势,西安区司法局严格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必接必送”制度,无缝对接省内外重点人员。
    近日,被江苏省南京市金陵监狱列为重点帮教对象的范某将于3月3日刑满释放。由于其先后多次盗窃为累犯,并且盗窃数额较大,在服刑期间存在法治意识淡薄、自控力差等问题,西安区司法局高度重视,向上级领导汇报范某的特殊情况,联系泰安社区及社区警务室和范某家属,于范某刑满释放当天到监狱做好刑满释放衔接工作,将范某于南京市金陵监狱安全接回。回辽后,由其居住地所在的泰安司法所建立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档案,并与范某开展了帮教谈话,及时建立帮教小组,确定帮教责任人,制定了一套符合范某顺利回归、有效融入社会、防止再犯罪的帮教措施。
    近年来,西安区司法局坚持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关于刑满释放人员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制度,对三类人员实行必接必送:经评估认为回归社会后有明显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人员;危害国家安全罪犯;刑满释放后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的“三无”人员。积极落实帮教措施,实现了安置帮教工作与监所的无缝对接,对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防止再犯罪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地维护了辖区内的安全稳定。(周妍 高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