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举利剑扬清风
高举利剑扬清风
——2017年辽源市巡察工作综述
陈海
对全市12个市直部门、29个县(区)直部门、27个乡(镇、社区)开展巡察,发现移交问题线索233件,立案3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1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巡察利剑出鞘,送来徐徐清风。这组数字,是全市巡察工作政治定位精准、震慑效果明显的真实写照。
2017年,市委把巡察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利器,突出政治巡察,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方式方法,全面开展市、县(区)两级巡察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巡察“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
提高政治站位,高位推进巡察工作
“要注重强化巡察工作的政治站位,不断深化对巡察工作政治性的理解和认识,找准定位,延伸触角,发挥监督作用,发现问题推动整改,注重运用好巡察成果。”这是市委书记吴兰在听取2017年第二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后,对全市巡察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
市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市委书记吴兰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多次主持会议研究巡察工作,听取巡察汇报,提出指导意见,为巡察工作指明了方向。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立新靠前指挥,每周听取巡察发现问题和线索情况,提出明确意见,力促工作见实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职责,先后召开部署会、调度会、汇报会10余次,及时为巡察工作“把脉开方”,解决巡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与此同时,市委着力夯实市、县(区)巡察工作基础,制定市委2017—2021年巡察工作规划、2017年巡察工作方案及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方案。全面推进巡察机构建设,成立市委巡察办和三个巡察组,并从纪检、组织、法院、检察院、审计等部门抽调政治素质过硬、工作能力突出的业务骨干,建立全市巡察干部人才库,为巡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聚焦巡察重点
问题在哪里,巡察利剑就指向哪里,直击痛点不护短。
“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未绝,财务管理不规范”;“扶贫效果不明显,项目扶贫大多停留在计划上”……在2018年1月8日召开的巡察情况反馈会议上,市委巡察组把上年度巡察发现的问题和市委意见向被巡察部门逐一反馈,真正做到一针见血、点明要害、不遮不掩。
2017年,全市巡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从思想认识、责任担当到谋划筹备、推进落实,牢牢把握政治巡察主线,深入查找共性和个性问题。目前,市、县(区)两轮常规巡察发现“三大问题”462个。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发现政策执行、责任担当、重点人员廉洁用权等7个方面337个问题,较好地发挥了巡察监督的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
查阅台账、开展谈话、受理举报、深入走访……市、县(区)两级巡察组积极探索方式方法,延伸监督触角,着力打通党内监督“最后一公里”。2017年,市、县(区)巡察组共听取汇报116次,发放并收回调查问卷、测评表3247份,查阅相关资料15015份,个别谈话2006人,受理来信来电来访187件。在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共走访贫困村43个、贫困户325户,实地踏查扶贫项目54个,有力地把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
狠抓整改落实,充分发挥利剑作用
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市、县(区)巡察办认真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实行整改“销号制”,做到件件有着落,条条要整改。各被巡察单位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任务清单,细化措施责任,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巡察组制定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专人跟踪督办,定期调度情况,使“巡”与“改”“巡”与“查”紧密衔接,推动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在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期间,巡察组在入户走访时发现,我市某企业拖欠雇用的20名贫困群众工资33000元,随即向该企业所在乡政府下发了立行立改通知书,第二天该企业足额补发了拖欠工资,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
据统计,2017年,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165个,细化整改措施239个;建立和完善制度70项;移交问题线索69件,其中立案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人。在扶贫领域专项巡察中发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问题39个,已完成整改27个。
健全工作机制,促进巡察规范提质
建立培训机制,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培训、交流研讨等形式,定期为巡察干部“充电”。2017年4月1日,市委举办2017年全市巡察工作培训班,全市120余名巡察干部参加培训。派员参加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督导检查和省委巡视工作,着力提升了巡察干部能力素质。
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巡察工作与配合省委巡视工作相结合,探索建立巡察与巡视协调联动机制,实现统筹协调、资源共享,着力构建巡视巡察一体化监督格局。完善巡察组工作流程、巡察反馈工作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制度12项,编印《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材料汇编》等资料,对巡察方法、工作权限、巡前准备等工作作出规范,使巡察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此外,市委还建立健全了巡察工作宣传机制,在市纪委网站、微信及辽源广播电视台和《辽源日报》同步开设“巡察进行时”专栏,各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都在党内通报并向社会公开,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着力提高巡察整改透明度。持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仅在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期间,市、县(区)纪委集中通报曝光典型案件5批23起,进一步增强了巡察震慑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