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源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辽源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年1月10日在辽源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辽源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市财政局向大会书面报告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财政工作紧紧围绕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预算,积极应对经济下行、有效税源不足、偿债压力加大等困难和挑战,全力以赴增收节支,调度资金,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千方百计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地方级收入完成18.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下降24.2%。其中市本级完成8.1亿元;龙山区完成1.3亿元;西安区完成0.6亿元;开发区完成1.5亿元;东丰县完成3.6亿元;东辽县完成3.2亿元。
2、支出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22.6亿元,增长11%。其中市本级完成42.4亿元;龙山区完成5.2亿元;西安区完成3.4亿元;开发区完成1.9亿元;东丰县完成33亿元;东辽县完成36.7亿元。
市本级主要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亿元;公共安全支出2.5亿元;教育科技和文化支出5.4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亿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亿元;农林水支出2亿元;住房保障支出2亿元。
3、市本级平衡情况
市本级地方级收入8.1亿元,加上上级财力性补助收入27.5亿元、债务转贷收入9.7亿元、上年结余收入9.2亿元、调入资金等0.8亿元,收入总计为55.3亿元。市本级财政支出42.4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0.8亿元,债务还本支出、结转下年支出等12.1亿元,支出总计为55.3亿元。收支相抵,当年做到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4亿元,其中市本级完成1.4亿元。
2、支出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5亿元,其中市本级完成1.9亿元。
3、市本级平衡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4亿元,加上上年结余、上级补助收入等10.5亿元,收入总计11.9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9亿元,加上上解省支出、调出资金、年终结余等10亿元,支出总计11.9亿元,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三)社保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情况
全市社保资金收入完成68.67亿元,其中市本级完成48.5亿元。
2、支出情况
全市社保资金支出完成74.09亿元,其中市本级完成54.19亿元。
3、市本级平衡情况
市本级社保资金收入,加上上年结余、上级补助收入、个人缴费收入、利息收入等,与市本级社保资金支出,加上上解省支出、年终结余等,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四)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我市2017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08.4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9.87亿元、专项债务48.61亿元。年初我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03.0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5.13亿元、专项债务47.89亿元。执行中,债务增加共计19.89亿元,一是获得省政府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18.77亿元(置换债券15.21亿元,新增债券3.5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9.96亿元、专项债券8.81亿元。二是通过农业综合开发提款新增债务0.13亿元。三是龙山区债务转化0.99亿元;债务偿还共使用置换债券和财政资金等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金23.36亿元。截止2017年末,我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99.5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4.66亿元、专项债务44.89亿元,比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我市2017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低8.93亿元。
一年来,本级财政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夯实财政收入基础。强化目标管理,严格落实收入包保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收入目标。积极组织收入,强化落实推进,加大对重点纳税企业进行实时重点监测和调度。加强调度考核,跟踪收入动态,掌握重点税源和重点企业税收入库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组织收入中遇到的难题。夯实收入,提高质量,大力化解一次性收入。强化社会综合治税,加大税收稽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偷逃漏税,防控减收短收,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均衡入库。
(二)大力促进经济发展。大力向上争取,共向上争取资金46.7亿元。积极推进《市政府部门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保障人员工资、机构运转、应急处置、社会稳定、招商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支出需要。争取新增债券3.56亿元,置换债券15.21亿元。积极推进PPP项目库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进入组建项目公司(SPV)阶段。大力支持城投公司组建运营,支持设立金控辽源产业转型升级基金。扎实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优惠政策,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市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实施意见》,争取企业科研专项资金2693万元;创业担保贷款上浮利率市财政贴息174万元;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推动企业科技创新发展。全面推行“营改增”改革,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减免2000多万元。
(三)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认真落实《2017年全市惠民实事行动计划》,有效保障各项惠民实事落实。以脱贫攻坚为重点,大力推进精准产业扶贫项目落地,有效落实对特困群众实施银行贷款财政贴息及“五点双享两救助”政策。完成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参保工作。发放养老金22亿元。安排公益岗位人员工资及四项补贴8000多万元。发放2016-2017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5000余万元。投入东北袜业园及金帆技校等9个单位创业创新平台建设资金800余万元。争取低保救助资金1.23亿元。养老金、失业金和城乡低保同步提标。争取资金5400万元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基本生活补助、养老服务业补助、义务兵安置优抚补助、老干部“两费”补助、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等支出。投入1300万元用于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投入城镇居民险和新农合地方配套资金2100万元。落实《吉林省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指导意见》,足额发放补助资金。拨付“两矿一厂”破产资金5137万元。拨付市汽车公司65岁以上老年人及残疾人免费乘车及购车资金1326万元、城市公交车成品油补贴5044万元。积极推进“三供一业”项目改造,落实中央专项资金9000多万元。加大教育投入,拨付职教园区项目资金6700万元,支持城乡中小学及学前教育维修改造3550万元。配合国务院环保大督查,大力推进环境综合整治。争取并投入资金3320万元支持文化产业建设与发展。争取水利、扶贫等惠农资金3254.1万元,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2241万元。拨付杨木水库水源地保护资金1792万元。拨付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21亿元。拨付资金1352万元支持我市重度残疾人护理、残联康复护理院建设、南部新城健身中心建设、全民健身中心改扩建维修、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拨付资金1879万元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园林美化、医疗垃圾处理等。
(四)大力推进财政改革。加强预算管理,编制2017-2019三年滚动发展规划。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试点,试点范围由12个扩大到24个。积极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加大财政性出借资金清收力度,清理盘活部门财政存量资金1.1亿元。积极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辽源市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加强债务管理,进一步落实债务偿还计划。加强财政专户清理和预算单位账户管理,市直12个财政专户清理合并为10个。大力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新增24个预算单位纳入财政国库支付系统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实拨款电子系统上线运行。积极推进供给侧改革,大力支持环境整治和淘汰黄标车、燃煤小锅炉等,出台《购房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强化涉企节本降费增效举措,减免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13项。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印发《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拨付公立医院改革资金219万元,出台《辽源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政策补偿办法》,首批接入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规范差旅费和公务用车平台管理,印发《辽源市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及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用车报销有关问题的解答》。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出台《辽源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施家具配置标准》、《辽源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和《辽源市政府出资企业投融资及对外担保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和债务资产清查工作。积极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完成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实现政府采购网上审批。深入推进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落实公务交通补贴发放标准。
2017年全市财政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但预算执行中仍面临着不小的困难和压力:一是经济增速放缓,有效税源不足,财源基础不稳。二是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力困难,财政支撑能力弱。三是政府性债务集中到期,支出因素刚性增长,资金压力加大。以上问题和困难有待于今后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8年预算草案
2018年全市财政预算安排的原则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市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指引,以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为重点,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力以赴促进发展,推进改革,优化结构,保障重点。按照上述原则,编制了2018年预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地方级收入预期17.22亿元,下降6.1%,主要是受东丰、东辽与省级收入划分调整影响。其中市本级预期8.32亿元,增长3%。
2、支出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91.02亿元,与上年计划持平,其中市本级安排41.2亿元,比上年计划下降3.3%。
市本级主要支出安排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3亿元;公共安全支出3.32亿元;教育支出4.2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3亿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3亿元;城乡社区支出1.72亿元;农林水支出1.46亿元;住房保障支出1.06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3.89亿元,其中市本级预期3.46亿元。
2、支出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99亿元,其中市本级安排4.56亿元。
(三)社保资金预算
1、收入预算
全市社保资金预算收入预期51.55亿元,其中市本级预期39.87亿元。
2、支出预算
全市社保资金预算支出安排59.75亿元,其中市本级安排48.71亿元。
(四)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我市2018年置换债券计划43.08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6.69亿元,专项债券26.39亿元。按照规定,新增债务限额拟举借的债务不列入年初预算,待省正式下达后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后使用,分别列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全面完成2018年预算任务
2018年全市经济增速放缓、支柱税源少、债务到期、新的增支因素刚性增长等困难依然存在,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和创新性,克服困难,创新工作,着力强化向上争取和融资服务,大力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民生实事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坚持收支并重,完成目标任务。把握经济形势,积极谋划项目,加强财源建设,加大对重点项目和税源型企业扶持力度。严格落实收入包保责任制,加强调度、监测、分析、考核,确保序时推进和均衡缴库,确保实现平稳增长。强化社会综合治税,规范财经秩序,优化税收环境,确保应收尽收。优化支出结构,积极筹集调度资金,保障机构运转、人员工资、招商引资、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等重点支出需要。加强支出管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增长。
(二)坚持协调发展,增强发展后劲。有效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为经济发展创造宽松环境。大力向上争取资金,突出部门协作和财政主导,争取国家和省更多支持。大力支持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全力促进经贸交流、项目合作和经济拓展。着力加强科技创新和节能环保,积极推进绿色生态建设。强化资本运作,继续积极做好省政府债券争取工作,积极推进PPP项目落地。
(三)坚持共享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全面落实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战略部署,积极争取、安排和落实扶贫资金,大力支持全市精准脱贫工作。全面落实《2018年全市惠民实事行动计划》,积极筹集、安排资金,重点支持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二十四小时供水、地下管网改造和管廊建设、水利工程、城乡居民“菜篮子”、城乡环境整治、城市饮用水和食品药品安全、大气污染治理、农村土地整理、特困群体救助、城乡居民文化、职业教育、农村小学学前教育等民生工程,提高百姓幸福指数,促进全社会和谐稳定。
(四)坚持创新发展,完善财政管理。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力和保障能力。深入推进部门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强化执行约束力和公开透明度。严格“三公”经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经费等管理,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深化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严格公务卡强制结算管理目录执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政府经济分类改革,积极推进财政绩效管理。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健全完善“借、用、管、还”政府债务管理机制,提高置换债券比例,加强出借政府性资金清收,重点强化动态监管和风险防控。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强化国有资产动态管理,加强对城投集团发展支持,提升融资服务实体经济和运营城市能力。继续推进供给侧改革,有效落实“三去一降一补”措施,优化资源配置,以增量盘活存量。积极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继续推动厂办大集体改革和辽矿集团剥离“三供一业”工作。强化财政投资评审,加强重点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评审效率。
各位代表,2018年的财政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决心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信心,拼搏进取,勇于担当,真抓实干,全面完成全年预算任务,为全市经济发展和人民幸福安康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