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铭使命 和衷共济叙辉煌

不忘初心铭使命 和衷共济叙辉煌
——辽源两级法院2017年工作大盘点
刘晓 钟祥瑞

 

    2017年,辽源两级法院在省高院的统一部署下,在辽源市、县(区)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勠力同心、砥砺前行,始终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下大气力,在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上下真功夫,谱写了一曲曲关于公平、正义的赞歌。全年,两级法院捷报频传,亮点纷呈:共受理各类案件17588件,审执结16109件,涉案标的额100亿元,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4%,生效裁判服判息诉率93.3%,审判质效继续位居全省法院前列。

    司法为民显公正,立足审判保平安

    司法公正是审判工作本质性规定,更是人民法院永恒的价值追求。辽源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大惩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民生权益力度,着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加大刑事惩戒力度。全市法院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准确认定犯罪行为、危害后果、因果关系,以及行为人的主观恶性,依法正确定罪量刑。对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刑事犯罪案件,依法从快、从严审结。全年共审结杀人、放火、绑架、强奸等暴力性犯罪案件22件;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52件;聚众斗殴、“两抢一盗”等扰乱社会秩序和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207件;毒品犯罪案件87件;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案件10件;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犯罪案件41件;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对358名被告人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加大维护民生权益力度。全市法院始终坚持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大力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着力打造“智慧法院”,巩固和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实行“一站式”窗口服务,为当事人提供网上查询、网上立案等多项诉讼服务,当场立案率98%。创新涉民生案件审判工作机制,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工作,妥善处理婚姻家庭、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等案件2264件,农村土地流转、集体土地征收、城镇建设等案件74件,依法化解劳动纠纷案件264件,积极探索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模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同案不同判问题,实现此类案件的公正高效处理。全市法院为民、想民、助民的有力举措,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使人民法院的工作更加符合民情、体现民意、服务民生、赢得民心。
    加大人权司法保障力度。在司法活动中,依法保障案件当事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有的权利,保护其合法权益。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注重证据审查,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完善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强化庭审中心功能,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保障律师依法履职,充分发挥辩护律师作用。严格适用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原则,依法对3名被告人宣告无罪。为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进一步扩大刑事案件指定辩护范围,依法为78名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

    执行透明强机制,信息化平台出奇效

    2017年,辽源中院在高标准建设执行指挥中心基础上,积极探索和创新执行机制,着力破解执行难问题。为执行人员装上了“千里眼”。辽源中院精心打造现代“一体化”综合执行指挥平台,为执行人员提供了全方位的“执行指挥、执行预警增援、执行现场定位、执行视频实时上传”等综合服务保障,具备了指挥中心与执行终端(手机客户端)、电脑终端的双向远程指挥功能。执行指挥中心和“一体化”综合执行指挥平台的建立,得到了省人大及省高院领导的充分肯定。为执行人员安上了“顺风耳”。辽源中院在全省率先全面开通了“法院执行110”举报电话,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宣传,鼓励发现执行线索的人民群众积极进行举报。举报电话开通以来,共接到社会群众举报近百起,收到有可供执行财产线索5条,极大地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提升了执行群众满意度。为执行人员戴上了“金箍圈”。辽源中院依托指挥平台,制定了执行干警出警备案登记制度,将执行人员、车辆信息全部录入综合执行指挥平台,干警外出执行配备执法记录仪,做到全过程录音录像,实现执行工作的实时动态管理,有效地规范了干警执行行为;制定了执行督导机制,成立了执行督察室,对不作为、不担当的领导和干警实施约谈,派专人对两级法院开展专项督察,累计督办执行信访案件60余件,极大地推动了执行工作落实。

    务实举措强“三抓”,法治环境助发展

    辽源两级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高院关于服务“三抓”(抓环境、抓项目、抓落实)项目行动部署,为打造我市经济转型良好环境,谋实策、出实招、办实事,在思想上强化“三种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行动上坚持“五字方针”(防——引导企业做好风险防范;优——推行涉企案件优先政策;护——着力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调——完善涉企纠纷调处机制;慎——慎用强制执行措施),以更加严格的要求、更加扎实的工作、更加突出的成绩,为全市经济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一套机制明职责。各级法院成立了由院长担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完成时限,研究制定落实“三抓”行动部署的实施意见,创设《服务“三抓”工作专报》,搭建沟通交流平台,为开展“三抓”工作打造了坚实基础。
    二个平台出实招。打造专业化审判平台与精准化服务平台,依托破产、劳动争议、金融等专业化合议庭,集中审理各类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矛盾纠纷;出版刊印了《企业法律风险提示与防控指引》,大力开展“走访百家企业”活动,创设法商微信群,为企业提供专业精准的司法智识。
    三个对接固成果。做好诉调对接,正确理解把握“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通道;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对接,将“两代表一委员”作为新渠道、新动力;做好涉诉信访调处对接,加强与市委、市政府等相关部门配合协作,为服务“三抓”工作营造稳定和谐的法治环境。

    真抓实学筑堡垒,凝心聚力当先锋

    全市法院始终把党建作为法院各项工作的核心,注重发挥党建工作的引领作用。
    抓学习、强素质。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在建设政治硬、能力强、素质高、品行好的法官干警队伍上求新突破。辽源中院年初制定下发了《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2019年党建工作三年规划》以及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与方案,由党组书记、院长亲自督导落实。“七一”期间开展了党组成员讲党课活动,院长作为党组书记为全院党员和积极分子上党课,传播先进理论;其他党组成员为所在支部讲党课,做到支部全覆盖,真正延伸了党建工作触角。院党组高度重视党建硬件建设,建立了“智慧党建”网络平台,加大了对各党支部基础设施及信息化建设的投入。
    树典型、学模范。全市法院紧紧围绕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服务宗旨,切实在树立先进典型、宣传先进典型、学习先进典型,践行党的先进性上求新突破。进一步深化争先创优,积极开展“党员先锋示范岗”创建活动,对窗口部门党员实行挂牌上岗、动态管理,广泛接受群众监督;通过民主推荐、无记名投票、广泛公示等方式,公开公正的评选表彰院“优秀党员”10人,“优秀党支部”2个。积极树立先进典型,宣扬先进事迹,2名法官及立案庭荣获“辽源市劳动模范”称号。其中,1人获评“辽源市特等劳动模范”、1人获评市“最美家庭”,并代表辽源市参加吉林省“最美家庭”评选。成绩的取得促使党组织、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得到呈现,助推了审判执行工作的有效开展。
    重帮扶、暖人心。辽源中院积极开展帮扶慰问活动,组织9名志愿者到我市特殊教育学校进行连续三年的定点慰问,与聋哑儿童做游戏,深化对特殊儿童的关怀;深入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在春节、“七一”和国庆节期间到红城社区、东辽县安乐村等地开展走访慰问活动,走访慰问党员、群众31户,发放慰问金、慰问品1万余元。积极开展“送法下基层、普法入心灵”活动,联合市妇联、市法官协会,组织4名优秀法官到4个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活动,针对《反家庭暴力法》《婚姻法》《继承法》等相关内容进行了全面、翔实的解答;组织6个宣讲小组开展送法进校园、进部队、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加强院校学生、部队官兵、社区群众的法律教育,宣传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同时,为提高全民禁毒意识,组织开展禁毒主题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进一步拉近法院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