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辽源仲裁委员会成立

第三届辽源仲裁委员会成立

 

    本报讯(记者 宋建立)12月25日,辽源仲裁委员会第二次换届会议暨三届一次全体会议召开,总结第二届仲裁委员会工作,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以此次会议为标志,第三届辽源仲裁委员会正式成立。
    副市长、仲裁委员会主任吴跃岩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宣读了市政府关于聘任第三届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审议通过了第二届仲裁委员会工作报告、第三届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单和专家咨询员名单、《辽源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修订案。
    第二届辽源仲裁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体仲裁员及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扎实工作,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履行仲裁职能,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服务创新转型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作出了积极贡献。三年来,受理仲裁案件数、涉案标的额都大幅攀升,仲裁效果十分明显,审理的全部案件快速结案率达到97.60%,调解结案率达到93.50%,自动履行率达到98.25%。
    就做好新一届仲裁委员会工作,吴跃岩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统一到市委七届四次全会的部署上来、统一到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的要求上来,不断适应新形势、把握新机遇、树立新理念,进一步增强做好仲裁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充分发挥仲裁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稳压器”“调节阀”作用,进一步拓宽群众诉求渠道,着力构建多渠道解决社会矛盾纠纷新格局,不断促进辽源社会和谐稳定。
    吴跃岩要求,要紧紧抓住我市作为“案件受理多样化、纠纷处理多元化”试点城市的有利时机,把握工作重点,突破工作难点,破解瓶颈制约,发挥仲裁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关键作用。要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切实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保证把仲裁工作深入扎实地开展好。要加大考核力度,实行动态管理,确保仲裁队伍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对仲裁的工作需要。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度宣传仲裁制度,让广大群众更充分地了解仲裁、依靠仲裁、运用仲裁维护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