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区委巡察组向灯塔镇反馈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情况

西安区委巡察组向灯塔镇反馈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情况

 

    本报讯 按照省委和市委的统一部署,西安区委抽调人员组建区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组。巡察组于2017年8月30日至9月28日对灯塔镇及23个村开展了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本轮巡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坚持省市区三级联动,紧紧围绕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突出政治巡察,重点聚焦政策执行、责任担当、重点人员、资金监管、项目管理、工作效果、监督力度等七个方面重点内容,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下村走访、发放问卷、受理举报等方式,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 
    11月15日,区委巡察组向灯塔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巡察中发现被巡察党组织主要问题是:对中央、省、市、区出台的脱贫攻坚相关扶贫惠民政策宣传引导不够广泛、深入。落实“基层主推”要求不到位,有压力传导层层递减情况。扶贫项目前期论证不够充分,出现“资金等项目”的情况。产业脱贫缺乏长远考虑和开拓创新精神,研究的产业扶贫思路不宽、项目不大。有的困难户未纳入帮扶范围,个别贫困户脱贫退出不及时等。
    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西安区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了整改意见,要增强政治担当,强化责任落实;要严肃纪律要求,层层传导压力;要拓宽扶贫思路,完善推进措施;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抓好整改。
    对于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被巡察党组织表示切中要害、诚恳接受、坚决整改,确保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推进。
    巡察中,西安区委巡察组还发现了党员干部问题线索9件,已按规定移交区、镇纪委处理。 (张洪伟 龙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