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自行车:“共用”更要“共治”

公共自行车:“共用”更要“共治”
本报记者 汪琳

 

    在众多关注的目光中,我市公共自行车终于正式上线、上路。在提倡低碳环保、绿色出行的理念下,自行车的“回潮”成为新的“拉风”之举,但全国各大城市“拉风”同时产生的负面效应,也给辽源在践行此种理念、推行公共自行车便民服务之时,敲响了“警钟”、打了一剂“预防针”。
    众所周知,公共交通资源在连接交通枢纽、解决出行“最后一公里”、缓解交通拥堵、低碳减排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裨益良多。然而,相继伴随的公共自行车“想停哪里就停哪里”、有碍行人和车辆通行,以及公共自行车惨遭“毒手”、成为“残疾车”“私家车”等“任性”现象屡见不鲜,这也一度成为备受社会诟病的问题。
    目前,我市公共自行车正在体验阶段,投放数量不大,是政府理性管理的一个明智之举。此外,在倡导以“骑”代“驾”、最大限度合理“共用”有利资源、力争达到预期效果的背后,更多的是需要政府部门、主管企业与广大市民集体“共治”。一方面,政府相关部门随着公共自行车的广泛应用,出台相关有效的监管办法、法规制度,使公共资源服务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同时,还要赋予公共自行车充分的路权,既要保证使用便捷,更要保障骑行安全。另一方面,企业作为运营主体,广大市民作为使用主体,都要秉承“诚信”二字,企业要保证百姓使用安全、依法运营,百姓也要坚持“好借好还再借不难”、文明使用公共自行车,这样才能保持长久的共建共享、互利互惠。
    一辆小小的自行车,附加了一个“公共”的定语,考验的不仅是一座城市的管理能力,还有社会诚信、公民素质。让公共自行车“骑”得更长远,我们都应全力以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