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检查我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审议意见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检查我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审议意见情况

 

    本报讯(记者 于芯)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动审议意见办理落实,11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谷云山带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组成检查组,对我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审议意见情况进行检查。副市长谭海及市环保局、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陪同检查。
    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办理落实市人大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法》审议意见工作情况的报告,与相关部门人员座谈,详细了解全市10吨以下燃煤锅炉整治、空气质量监测、机动车环保检测监督管理和推进煤炭、秸秆清洁高效利用情况等方面工作,并就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一些建议和意见。
    谷云山对我市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肯定。他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全面落实管煤、改炉、降尘、禁烧等污染防治措施,督导措施得力,疏堵结合,取得较好效果。
    谷云山要求,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打赢蓝天保卫战使命感、责任感。要认真贯彻十九大及省、市人大关于环保工作的相关要求,在战略部署上、工作措施上、具体要求上、组织指挥上、战情保障上做好总体规划、设计和方案。要加强对农村禁止秸秆焚烧的引导,解决“出口”问题,要在秸秆综合利用上下功夫。要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和治理体制机制的推动作用,强化综合执法监管和重点行业综合治理,从源头上治理和消除污染,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得到有效落实,推动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
    检查期间,检查组还深入大福源浴池、佳林造革有限公司、欧蒂爱袜业有限公司、东升机动车检测线等地,实地察看了燃煤锅炉治理和机动车排气污染环保检测监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