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塑料制品

市工商局
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塑料制品

 

    本报讯 今年以来,市工商局、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禁塑”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禁塑令”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按照“处罚一批、曝光一批、警告一批、督导一批”的工作部署,强化工作措施,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塑料制品,扎实开展“禁塑”监管工作。各基层工商局按照《辽源市工商系统“禁塑”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层层落实监管执法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开展“禁塑”宣传教育和监管执法行动,依法查处违规销售和提供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的违法行为,引导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自觉遵守“禁塑令”,在流通环节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做到“四查四打”,确保贯彻执行“禁塑令”工作取得实效。
    今年初,市工商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市工商系统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扎实开展“禁塑”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并下发了节日期间“禁塑”监管工作的通知。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禁塑”工作,深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现场指导督促检查“禁塑”宣传工作,现场粘贴“禁塑”宣传画、发放宣传单、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条幅等。同时,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和提供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行为。并对辖区内塑料袋、塑料餐具批发商和零售商的经营主体资格、进销货台账开展检查,建立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塑料袋、塑料餐具行为。重点加强规范经营行为工作。发放“禁塑”宣传手册和经营台账,引导经营者做到“不进、不销、不用”不合格塑料袋。
    截至目前,各基层工商局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9份,限期处理不合格塑料袋和塑料餐盒。县(区)市场监管局与市场开办者、经营者签订“禁塑”承诺书134份,全市共715户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使用合格标准塑料袋。 (筱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