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政法部门联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专项检查
本报讯(记者 于芯)为进一步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完善各项监管制度,提升教育改造和管控水平,有效预防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近日,市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组对《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执行情况、全市监外罪犯执行工作情况、《关于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社区影响调查评估的暂行办法》执行情况及各政法部门在社区矫正工作中配合衔接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同时,听取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汇报,并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座谈,对矫正人员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的思想动态、工作生活等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检查组还对今后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建议。
今年以来,为及时有效处理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我市建立了《辽源市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由市、县(区)政法委组织召开政法部门联席会议,增强全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多个部门之间的衔接配合,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司法行政部门牵头、政法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社区矫正工作氛围,实现了管理互动、资源共享,整合调动社会力量,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检查组对《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执行情况、全市监外罪犯执行工作情况、《关于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社区影响调查评估的暂行办法》执行情况及各政法部门在社区矫正工作中配合衔接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同时,听取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汇报,并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座谈,对矫正人员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的思想动态、工作生活等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检查组还对今后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建议。
今年以来,为及时有效处理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我市建立了《辽源市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由市、县(区)政法委组织召开政法部门联席会议,增强全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多个部门之间的衔接配合,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司法行政部门牵头、政法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社区矫正工作氛围,实现了管理互动、资源共享,整合调动社会力量,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