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榜样的力量
《人民日报》评论员
好的榜样,是最好的引导;好的楷模,是最好的说服。
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离不开榜样的力量。确立什么样的典型,就明确什么样的标准;树立什么样的榜样,就体现什么样的导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活动中注意总结典型,及时起示范推动作用”。这是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方法,也是活动取得实效、取信于民的重要一环。
毛泽东同志说过:“典型本身就是一种政治力量。”“动人以言者,其感不深”,如果只是停留于媒体上宣传、会议上动员、口头上说教,“正确的大道理”凌空蹈虚,如何让党员干部感同身受?身教重于言传,具体强于抽象,“一个榜样胜过书上二十条教诲”。树立榜样,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能够起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效果。发现、发掘一批立得住、叫得响、群众公认的为民务实清廉的先进典型,把抽象的标准转化为具象的样本,把反对“四风”的要求、转变作风的目标人格化、形象化、具体化,广大党员干部可以对照身边的榜样找差距、找不足、找方向,好作风自会蔚为风尚。
正面典型的示范作用不可或缺,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同样重要。抓住一些带有普遍性、群众反映强烈的反面典型,通过媒体曝光、以案说法,让党员干部职工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可以大大增强反对“四风”的针对性、转变作风的说服力。抓反面典型,需要揭短亮丑的勇气、敢于交锋的精神、触及灵魂的态度,坚持有责必负、失责必究、追责必严。只有严格制度,开展批评反对虚与委蛇、言不及义,查摆问题杜绝敷衍了事、浮于表面,才能解决真问题、真矛盾,让反对“四风”的要求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榜样是看得见的哲理”,哪里有榜样,哪里就有新气象。各地区、各单位、各部门都善于发掘典型、树立榜样,用榜样的力量感染人、鼓舞人、带动人,教育实践活动就会取得群众满意的成效。 (转自《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