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仲裁委发挥优势服务转型发展

仲裁调解  化解矛盾
辽源仲裁委发挥优势服务转型发展

    本报讯(王宏伟 记者 李艳红)仲裁案件质量是仲裁的生命线,关系到仲裁的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辽源仲裁委在案件办理中注重发挥仲裁优势、提高仲裁效率,截至目前,共办理各类仲裁案件221件,调解结案率96%,当事人自动履行率达到99%,为服务转型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辽源仲裁委于2009年在全省率先成立市、县交警事故处理部门仲裁调解室,为当事人搭建了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便民平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仲裁案件和保险理赔争议案件实现了群众零投诉,并为后来建立的“九位一体大调解”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2013年,辽源仲裁委共调解交通事故案件150件,快速结案率达100%,调解、和解率100%,自动履行率99.6%。
    为企业提供仲裁服务是辽源仲裁委服务辽源转型发展的有力举措。在工作中,辽源仲裁委深入全市80多家重点企业宣传《仲裁法》,了解企业需求,帮助企业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并与企业建立了长期共建制度。据统计,2013年,辽源仲裁委共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1241人(次),为企业审查各类合同文本438份,为17家企业化解了各类纠纷,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同时,他们还积极主动为重点项目建设服务,通过仲裁调解,化解企业与上访群众矛盾,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自动履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