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国税局“四个到位”落实省局绩效考评办法

  本报讯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决定,在全省国税系统范围内开展年度绩效管理考评工作。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国税系统绩效管理考评办法》,日前,东丰县国税局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管理制度,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创新管理方式,完成各项税收工作任务,力求做到“四个到位”。
  组织保障到位,切实抓出成效。东丰国税局按照省、市局的要求,成立全县国税系统绩效管理考评工作委员会,负责该局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配备专职考评管理员,形成“绩效委员会统一领导、班子齐抓共管、科室各负其责、干部积极参与”的工作局面,为绩效考评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领导保证。
  思想认识到位,干部全员参与。充分认识开展绩效管理考评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全员参与的积极性,增强全员的绩效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做到人人知晓考评办法、人人参与考评过程、人人评判考评结果,形成“人人争先、人人创优”的良好氛围。
  责任划分到位,提升管理水平。将开展绩效管理考评工作作为推进全县国税工作的总抓手,在抓落实、抓推进、抓深化上下功夫。按照绩效考评办法的要求,科学量化指标,细化分值,将责任体现在岗位上,将考评体现在岗责上,将个人利益体现在考评结果上,形成制度管人管事的良性机制,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奖惩兑现到位,完善激励机制。将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作为干部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作为干部轮岗交流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绩效考评工作“风向标”和“指挥棒”的导向作用和激励作用。将绩效考评工作融入到税收工作的各个环节,创新工作方法,力争在绩效考评工作中取得好成绩。  (张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