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法制委对我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省人大法制委对我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本报讯(记者 于芯)8月17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孙首峰率领省人大法制委部分组成人员到我市,就辽源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曲晓波、秘书长张铁友,辽矿集团副总经理张敏及市人大法制委、市文广新局等有关部门陪同调研。
    调研组深入辽源矿工墓、辽矿集团办公楼、毛主席塑像、选煤场等拟保护遗址遗迹实地踏查,详细了解了我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及利用情况。在座谈会上,调研组先后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关于2016年以来立法工作情况的汇报和省文化厅专家关于文物保护法制建设情况的汇报,并与与会人员进行交流探讨历史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及利用工作。
    调研组对我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及地方立法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十八届四中全会和新修改的《立法法》,赋予设区市地方立法权并明确地方立法权限和范围后,辽源市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主动谋划,积极稳妥推进设区市行使地方立法权。特别是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切实加强地方立法工作,保证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积极发挥人大主导作用,使辽源地方立法呈现特色,始终遵循立法工作“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原则,求真务实,提高了立法质量。2016年出台了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规,即《辽源市杨木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实现了辽源地方立法零突破。
    孙首峰在座谈会上强调,辽源煤矿经过百余年发展,积累了厚重的煤矿历史文化底蕴,形成由不同历史时期构成的完整历史文化链条,对现在和将来人们了解辽源煤矿历史文化发展进程,传承辽源煤矿历史文化具有重要意义。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在制定《辽源市煤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工作中,要注重历史人文资源,结合历史传承、区域文化、时代要求,深入打造传统文化教育基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有力推进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及合理适度利用,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更多惠及群众。
    曲晓波最后说,市人大常委会要认真落实省人大对我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及地方立法工作提出的要求,按照专家对我市正在制定《辽源市煤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对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完善,确保如期完成2017年立法任务,进一步推进我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