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自以为不拍就闯 秋后算账难逃“天眼”

我市重点整治“十大交通违法行为”,你违法了吗?(二)
别自以为不拍就闯 秋后算账难逃“天眼”
舒俊 本报记者 于芯

 

    案件回放:“您有13次闯红灯记录,请您到交警支队违法处理室接受处罚。”近日,市民小李在路面上被执勤民警告知,其驾驶的车辆有数次闯红灯的违法行为,这让他后悔莫及。
    一个月前,小李发现自家门前路口处的“天眼”光缆断了,就以为交通违法行为抓拍不下来,在短短半个月里,每天肆无忌惮地开始“闯灯”通过,这便有了开头一幕。因此,小李为自己自以为是的鲁莽行为“买单”,被处以2600元罚款和扣除驾驶证记78分的严厉处罚。
    交警提醒:“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在交通事故中,机动车闯红灯、抢黄灯造成的交通事故不在少数,危害指数也在各种交通违法行为中名次靠前。所以,广大驾驶员们在“闯红灯”行为的界定上,你到底知道多少?
    ——闯红灯是指机动车在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和路段上违反红灯相位禁止通行规定,越过停止线并继续行驶的行为。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
    ——交警指挥下闯红灯:当信号灯与交警手势发生冲突时,机动车驾驶人要服从交警的现场指挥。如果因交警现场指挥“被闯红灯”,驾驶人可以到事发地交警大队进行复议。
    ——遇红灯车身全部越线停车:如果车辆全身越过停止线后没再继续移动,这样并不算闯红灯。但这种情况是越线停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4条第5项,“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一次扣2分。”
    ——跟大车后“误闯”红灯:一般情况下,机动车跟在大型车辆后面被拍,都是因为过路口抢信号。这种行为只能按闯红灯予以处罚。所以,还是不要跟大车太近为好,要留有足够的视野和安全距离。
    ——闯黄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路口黄灯闪烁时,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如果黄灯已经亮起,还继续抢行通过,那就视为闯红灯了。
    ——闯红灯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对违反交通信号通行规定,将会对驾驶员处记6分、罚款200元。
    记者手记:“唉!上个月我在这个路口不小心闯灯啦,可是现在都没违章记录。”“你说的那个路口闯灯拍照只是摆设,都过了好多次,没事儿。”“我家门前十字路口的信号灯肯定是坏掉了,证据是那儿的抓拍灯不亮啦!”……
    生活中,每当谈起交通违法,闯红灯没被抓拍或是未有违章记录,成了一些人口中炫耀自己的谈资。尤其是某某路口闯灯抓拍或超速抓拍设备有问题、不好使等信息在小众中的口口相传,更是让一部分人躁动不已。然而,闯红灯,无违法,赚足炫耀的成本,对于某些小众来说,付出的不仅仅是罚款+行政处罚的微薄代价,次次惨痛的交通事故背后,闯红灯给自己、他人、社会造成的“伤痛”更值得人们深思。
    摒弃交通陋习,做到遵守交通规则行驶,这样简单的交通法规人尽皆知。可为何,仍旧有少数人为“争分夺秒”而“犯规”,难道遵规守矩做起来真就这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