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整治“涉企四乱”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果

我市整治“涉企四乱”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果

 

    本报讯 近期,为落实吉林省加强软环境建设的工作部署,各级软环境机构在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狠抓落实,多措并举,用三个月时间,在全地区组织开展了“涉企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等一系列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问题的集中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据了解,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制订工作方案,并由市软环境办向各部门转发了省软环境办《“涉企四乱”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方案》,明确工作时限,并按照自查自纠、宣传发动、集中整治程序进行。为构建长效机制,通过整治涉企收费事项、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及加强舆论引导等具体措施,有效维护经济发展软环境和社会管理秩序。据统计,全地区共167家单位报送了“涉企四乱”问题自查自纠报告。其中,市级39家、东丰县43家、东辽县28家、西安区30家、龙山区27家,均不存在“涉企四乱”问题。各级软环境办还组成检查组深入各部门开展明察暗访,没有发现“涉企四乱”问题线索。同时,在完善制度建设、开展明察暗访、受理投诉举报和强化监督考核的基础上,坚持做好“回头看”工作,进一步清理巩固工作成果,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调度部门情况,防止“涉企四乱”问题反弹。 (筱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