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严把“四关”激发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动力
我市严把“四关”激发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动力
本报讯(记者 宋建立)为加强公益性岗位特殊补贴发放工作管理,规范公益性岗位特殊补贴发放标准,我市依据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政策规定,制定出台了《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公益性岗位特殊补贴标准》,通过严把“四个关口”,有效激发了公益性岗位特殊从业人员的工作动力。
严把资格关,防止“滥竽充数”。结合对全市公益性岗位“兜底式”检查,对全市公益性岗位进行摸底登记、清理建档,全面实施跟踪动态管理。同时,依据相关规定,严格界定特殊行业范畴,合理区分特殊人员范围,为特殊补贴发放提供了有效依据和抓手。
严把程序关,防止“虚报冒领”。坚持严格程序不变通,建立规范的申报审批程序。对于符合条件人员,经用人单位充分科学论证、细化量化标准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例会研究、逐级申报、审批备案、公示公开”程序确定特殊岗位补贴发放人员和标准,使特殊补贴发放公开透明、有章可循。
严把考核关,防止“坐享其成”。建立健全考勤考核机制,将特殊岗位人员作为重点考核对象,坚持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用人单位自评和管理部门督查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日常考勤和工作实绩确定考核结果,实行末位淘汰制,激发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工作动力。
严把廉洁关,防止“违章操作”。市就业服务局联合市财政、审计、纪检部门,结合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把特殊岗位补贴发放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严格审查人员范围、发放标准和发放程序,大力查处违规发放特殊补贴行为。同时,督促用人单位主动接受财政、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对特殊补贴资金的渠道与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效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