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机关全面启动“三项整治”工作

市公安机关全面启动“三项整治”工作
市民可举报公安机关为官不为、不正之风及腐败问题

 

    本报讯(记者 于芯)6月30日下午,记者在全市公安机关“三项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切实解决公安机关“微腐败”问题,按照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市公安局将深入开展“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敲诈勒索、以案谋私”和“民警经商或变相参与经商”三类突出问题整治工作,进一步有效解决为官不为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全市公安机关“三项整治”工作到今年年底结束,每项整治工作都由一名市局党委成员牵头,有关业务部门具体负责,分条线推进实施。集中整治“有案不立、立案不查”问题,由刑警支队牵头,会同指挥中心、经侦、治安等部门,全面排查今年以来“110”非案件警情、待破和补立案件、检察机关通知立案案件,核查比对各类战役破获案件、打处人犯统计数据,从中发现问题。由法制支队牵头,集中整治“敲诈勒索、以案谋私”问题,会同控申、户政、交警等部门,重点逐级排查2016年以来因民警执法不公引发的涉警信访案件和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刑事案件转行政案件办理、久拖不侦的刑事案件以及处罚裁量明显畸轻、行政拘留暂缓(停止)执行、请假出所的行政案件,组织群众公开评议公安行政管理工作,从中发现问题线索。由市局纪检委牵头,集中整治“民警经商或变相参与经商”问题,组织全市公安民警进行自我查纠、登记申报,由民警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核对登记内容并“签字背书”,从中发现民警参与经商问题,重点核查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参与经营娱乐场所、特种行业,涉及公安业务的驾校、检车线、驾考场地,保安押运公司、消防工程施工、检测和消防产品经营等问题。对发现的三类突出问题,由上级业务部门及时予以纠正,涉及违纪违法的,一律由纪检部门立案调查。同时,紧紧抓住如实立案、执法监督、信息公开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微腐败”问题。
    “三项整治”工作将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整治公安机关基层“微腐败”的舆论氛围,切实解决公安队伍中长期存在的顽症痼疾,着力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树立公安队伍良好形象。为此,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局、县局和各分局门口显著位置设立统一的举报箱,设立统一举报电话“12389”;群众信访举报邮寄地址为辽源市公安局纪委;畅通网上举报渠道,登录吉林“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点击“投诉中心”进行投诉举报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