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改革”在满意中找“成果”

    2016年,在省政府开展的全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满意度调查中,全省总体满意度为83.13%,辽源市总体满意度为86.17%,高出全省总体满意度3.04个百分点,位居全省各市(州)之首。其中,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满意度为81.78%,辽源市为85.78%,高出全省4个百分点,位列全省各市(州)第一。

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辽源——
让“改革”在满意中找“成果”
本报记者 于蕾

 

    企业申请开办时间压缩多少,项目审批提速多少,群众办事方便多少……
    面对这些问题,辽源市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扎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让改革“成果”在满意中有了答案。
    近年来,我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学筹划、多措并举,在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承接下放审批事项、推行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和责任清单制度、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近几年的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精减663项,精减比例为75%,实现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零审批”,为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推动项目进厅办理
    为将我市全力打造成全省审批事项最少、服务效率最高、政务环境最优的地区,市编办先后5次对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坚持该取消的坚决取消,该下放的坚决下放,该调整的坚决调整,该进厅的一律进厅。2013年,市直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为693项,近三年来,我市又承接国务院、省政府下放审批项目164项,各部门重新补报27项,经过几次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减少了663项,精减比例为75%,实现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零审批”。2016年底,按照省政府建立行政审批通用目录的要求,重新确定行政审批事项319项。近几年来,共下放县(区)行政审批事项29项。
    按照国务院审改办、国家标准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的通知》要求,今年3月初,市编办与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采取联合办公的方式,相关科室进驻到政务大厅,利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对去年底市政府重新公布保留的319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审核要素、审批时限、审批流程、裁量基准等进行重新规范、优化、重组、再造和细化。在审核过程中,将承诺件的审批环节压缩为3个,将即办件的审批环节压缩为2个。同时,对省内其他8个市(州)已经在网上公开的审批事项的审批时限进行了查找,要求我市每个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限原则上不准超过其他市(州)同一事项的最短时限。为减少企业负担,提升行政审批效率,要求部门在审批过程中需要申请人提供的受理条件和申请材料,必须提供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依据,申请材料不准超过文件规定的要素,但可以进行减少,并剔除了宽泛、不明确和兜底的条款。以确保达到审批时限最短、流程最优,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质量。
    近年来,市编办要求市政府各部门对保留、承接的行政审批事项,必须做到“三个全部”和“四个必进”,即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厅、全部上网、全部公开;与群众密切联系的许可服务事项必进,与其他部门有联办关系的许可服务事项必进,窗口当时即可办结的许可事项必进,办事流水线必需的环节必进,积极推进全市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今年年初,按照市政府要求,市编办积极推进各部门行政职权进厅办理,各部门权力清单中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和行政监督外,其他适合统一管理的行政职权要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及分厅集中办理,做到应进必进、应进全进,实行“一站式”集中服务,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能在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申请人到现场办理。经过多次与部门沟通协调,现确定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及分厅办理的行政职权共33个部门481项。其中,行政许可审批314项,其他类别的行政职权167项。比清理之前进厅的269项增加212项,行政许可审批增加114项,进厅率达98.5%。在进厅的481项行政职权中,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436项,进入分厅的45项(地税分厅1项、交警分厅11项、不动产登记分厅23项、就业分厅2项、工商开发区分局分厅2项、档案局4项)。其中,行政许可审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303项,分厅11项。
    建立部门权责清单,明晰部门职责边界
    按照建立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要求,由市编办牵头,在相关部门配合下,于2015年和2016年分别建立了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对“两单”实行动态管理。
    建立政府部门权力清单。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部门职责权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化对行政职权的监督制约,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市编办开展了清理部门行政职权建立权力清单工作,重点抓好“清权、减权、确权、晒权、制权”等关键环节,历时三个月,完成了建立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工作,并经2015年2月市政府七届十八次常务会讨论通过,是全省继松原试点市之后,率先完成清理部门行政职权建立权力清单工作的市(州)。通过摸清行政职权底数,大幅减少了职权数量。通过依法依规确定行政职权,实现了非行政许可事项“零审批”。通过规范行政职权运行流程,提高了职权透明度。通过面向社会公布权力清单,确保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各部门真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政府职能管理方式创新,增强政府治理能力,为加快转型发展,振兴辽源提供了有力保障。
    建立政府部门责任清单。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市编办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建立与政府部门权力清单相对应的责任清单,使各部门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在建立政府部门责任清单过程中,坚持“权责一致、依法确责、统筹兼顾、公开透明”的原则,注重“合理与合法、共性与个性、事前与事后、问题与问责”相结合,在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全面梳理市政府部门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落实主体责任,经2016年3月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比省政府要求时限提前三个月,建立了由部门主要职责、与相关部门职责边界、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和问责依据、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以及公共服务事项“五位一体”的市政府部门责任清单。 在建立责任清单过程中,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对照权力清单中的行政职权,将履行行政职权的程序细化分解为“受理、审查、决定、送达、事后监管”等若干环节,并明确了各个环节设定的法定依据,实现了权力与责任一一对应;共引用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368个,为公众监督和相关部门问责提供了依据,使行权者面对问责情形不敢越轨;重点理顺划分了14个部门48项职责边界,明确职责分工和牵头部门,分清主办、协办关系;重点梳理了31个部门160项涉及基本民生需求的公共服务事项,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按照转变政府职能要求,进一步明确监管对象、内容、方式、措施、程序和处理方式等,落实日常监管、定期抽查、危险隐患排查、重大案件查处等具体措施,各部门分类建立了220个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方便社会对政府监督,避免管理缺位,严防权力运行中的任性。截至目前,共建立了3280项与行政职权一一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清单的建立,进一步深化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了简政放权进程,加快形成了运转高效,权责一致的政府职能体系,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规范审批中介服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行为,市编办科学谋划设计、明确清理标准、精心组织实施、严格审核把关,在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对市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逐一梳理。经2016年9月市政府七届三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确定了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在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过程中,通过认真反复查找320多部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市政府各部门上报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条件进行了逐一梳理,对照国务院、省政府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市编办对各部门权力清单中行政许可审批的受理条件,各部门审批窗口在政务服务中心全流程审批系统中的受理条件,进行了精细审核。通过多次与各部门、各窗口沟通核实,对30项行政审批事项在受理过程中,要求申请人提供中介服务事项,但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予以取消,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审批受理条件,优化了审批流程,减轻了申请人的额外负担,提高了审批效率。同时,在严格执行清理原则的基础上,还对各部门设定的区域性、行业性或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一律进行了取消,要求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对各类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应同等对待,进一步放开中介服务市场,切断中介服务利益链条,破除中介服务垄断。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清理规范一批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门户网站上开设专栏,公布各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清理规范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摸清了底数,规范了行政审批受理条件,切断了中介服务利益关联,较好地解决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垄断性强等问题,减轻了企业负担,回应了社会关切,让企业和社会有更多的获得感,进一步优化了我市经济发展软环境,使我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
    今年初,市编办在重新梳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流程、确定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同时,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要求,以及国务院三批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重新确定各部门行政许可审批过程中所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经上报市政府同意,截至目前,共取消13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保留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47项。其中,非投资类32项,投资类15项。同时,市编办结合重新调整定权力清单过程中,依据市财政局、市发改委面向社会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和2016年省政府6次清费减负优化发展软环境措施通告,对权力清单中各部门行政职权中涉及的收费项目进行了审核,重新明确了收费设立依据和收费标准,经征求市财政局、市发改委意见后,上报市政府,权力清单中收费项目从原98项减少到64项。保留的64项收费项目共涉及15个部门。其中,行政许可28项、行政确认22项、行政征收9项、其他行政职权5项。通过清理,规范了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行为,促进了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