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世界红十字日”宣传周活动启动

我市“世界红十字日”宣传周活动启动

 

    校园里,小学生们发出铿锵的誓言声:“我志愿成为一名红十字参与者。” 本报记者 刘鹰 摄

 

    本报讯(记者 于芯)5月8日,第70个“世界红十字日”当天,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颁布施行之日,市红十字会组织28家理事单位及团体会员单位、基层组织、志愿者团队和红十字青少年,在东方广场开展起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副市长汤艳出席活动。
    “我是红十字人,热爱红十字事业,遵守红十字法,执行红十字会章程……”8时30分,近200余名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们举起右手,进行了“我是红十字人”的宣誓,拉开了“5·8世界红十字日”宣传周的序幕。
    活动现场,以宣传板、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筑起的宣传“长廊”周边,志愿者们一边向市民发放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基金会对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救助基金项目、吉林省红十字会肿瘤患者救助基金项目、市红十字会对白内障患者救助项目等相关宣传资料,一边宣讲健康防病、急救常识、无偿献血等常识,一边组织医务人员现场坐诊为市民提供血压检查、健康咨询等义务医疗服务。由龙山区谦宁街小学、辽源职业技术学院的志愿者们模拟的心肺复苏、创伤包扎等现场应急救护演练活动,更是吸引了广大群众驻足观看、学习。与此同时,在龙山区多寿路北校、西安区灯塔镇小学等县(区)多所学校内,围绕“关爱生命”“我是红十字人”主题开展的绘画征文、文艺表演、主题班队会、知识竞赛等形式,将红十字精神传承到少先队员中去;设立在广场上的LED大屏幕上,循环播放的新红十字会法及应急救护教育视频,为更多群众营造了学习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的良好氛围;各县(区)分别以现场义诊、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册、摆放宣传展板等形式,将“5·8世界红十字日”系列宣传活动深深地融入到群众中去。
    据了解,红十字博爱周活动期间,市红十字会将陆续开展“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活动,将红十字会法及应急救护知识及技能,以演出、救助服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承到人民群众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