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传达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座谈会精神,讨论通过《辽源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辽源市市级党员领导同志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具体实施方案》和《关于建立容错免责机制鼓励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履职担当的实施办法(试行)》  市委书记吴兰主持会议

 

    本报讯(记者 李艳红)5月3日下午,市委书记吴兰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座谈会精神,讨论通过《辽源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辽源市市级党员领导同志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具体实施方案》和《关于建立容错免责机制鼓励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履职担当的实施办法(试行)》。
    会议指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重大部署,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性工程。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以及中央和省委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座谈会精神,不断增强搞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在“学”和“做”上深化拓展,认真组织开展好党员“亮身份、树形象,当先锋、做表率”主题实践活动,把解决问题贯彻始终,争做“四讲四有”和“四个合格”共产党员。要强化党支部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发挥好党支部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的主体作用。要健全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引导党员定期进行“党性体检”。要把主题党日作为“两学一做”的重要载体开展起来,使之成为党员学习日、党员议事日、党员奉献日。要加强组织领导,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坚持领导带头、走在前列、当好表率。要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情况,作为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注重发现、培育先进典型,及时宣传学习教育的好做法好经验,营造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良好氛围。
    会议强调,建立容错免责机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论述,保护和鼓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担当负责,营造改革创新、宽容失败、保护干部良好氛围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组织学习《关于建立容错免责机制鼓励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履职担当的实施办法(试行)》,学深悟透其精神实质,科学界定和把握容错免责和违法违纪的界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将容错免责同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结合起来,坚持鼓励担当、支持实干,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宽严相济的原则,积极探索实践,科学组织实施,最大限度调动全市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推动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高效率推进、高质量落实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