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公益诉讼工作专题会议召开

全市公益诉讼工作专题会议召开

 

    本报讯(记者 于芯)2月27日,由市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举办的全市公益诉讼工作专题会议在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春刚,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吉山出席会议,并就如何推进法检公益诉讼工作分别作了讲话。
    会上,传达贯彻了全省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通报了我市公益诉讼工作情况,部署了推进全市公益诉讼工作。
    李春刚在会上强调,公益诉讼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重大战略举措。全市两级法院要牢固树立聚焦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的司法理念,牢牢把握“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的工作原则,从服务投资环境建设、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绿色发展、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出发,切实做好公益诉讼的各项审判工作;要认真学习领会有关公益诉讼的各项工作要求和部署,把握好公益诉讼审判工作方向,努力实现公益诉讼审判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认真研究探索公益诉讼审理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行政和民事公益诉讼程序规则,切实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以法庭审判的程序公正实现案件裁判实体公正;要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切实加强对基层法院公益诉讼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定期组织对本院和基层法院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进行调度,加强审判指导和业务培训,确保公益诉讼审判工作依法公正高效地向前推进。
    刘吉山在会上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全面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把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贯彻好、落实好,圆满完成诉讼各项工作任务。要加强与法院的配合,形成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法治合力,推动我市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全面开展。要以此为契机,把“事要解决”作为开展公益诉讼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切实增强公益保护效果,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在党委领导下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加大宣传力度,为开展公益诉讼提供有力保障。
    市委、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内司委、财经委、城环委、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市委改革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