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届人大法制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市八届人大法制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本报讯(记者 于芯)2月28日,市八届人大法制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曲晓波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讨论通过了《辽源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草案)》和《辽源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规划(2017—2021年)(草案)》;通过了《辽源市八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工作职责》和《辽源市人大法制委员会2017年工作要点》。
就加强新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立法工作,曲晓波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及有关专门委员会要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在立法程序上主动报请党委审定,在立法内容上主动征求党委意见,确保地方立法工作有序进行。要注重发挥人大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以问题为导向,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树立立法“有所为、有所不为”的理念;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要有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在立法工作中找准定位,协同并进,形成合力,最大程度参与立法工作,确保立法质量。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建立科学的立法体制机制,使每一项立法都能科学合理地规范国家机关的权力和责任,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使法律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要加强地方立法的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立法工作程序和制度,建立立法专家库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发挥立法咨询人员专业特长,提高立法质量。要组织立法培训,组织开展立法调研、听证论证、执法检查等一系列有关立法工作活动,推动我市深入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同时,进一步强化学习,切实提高自身立法能力,着力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铁友、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分管法制工作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