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辽源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1月9日在辽源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辽源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刘吉山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3年以来,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我市“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全面转型”的战略部署,牢牢把握“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依法履行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立足检察职能,竭力服务全面转型发展
    全力服务改革发展。坚持把服务改革发展作为重要任务,相继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发展的工作意见》等5个文件,加强对大项目跟踪服务、民营企业重点服务、扶贫领域精准服务,为辽源改革发展提供了优质的法治供给,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省检察院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全力规范市场秩序。依法严厉打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135人,从严从重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及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169人,有力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院成功办理了王某集资诈骗7000余万元等重大案件。与侦查、审判机关密切配合,依法惩处了公安部督办的常某某、王某某、许某等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系列案59名犯罪分子,一举摧毁横跨吉、辽、黑、蒙等地制售“假盐”网络。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参与平安辽源建设,严厉打击严重暴力、涉毒等犯罪,共批捕2641人、起诉4604人,有力地增强了群众安全感。积极推动刑事和解制度深入实施,刑事和解93件,有力地增进了社会和谐。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检察工作服务站调解涉法纠纷32件,有力地减少了社会对抗。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西安区检察院集中办理,建立捕诉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原则,共有31名涉罪未成年人通过真情帮教顺利返校或就业。通过与司法行政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对104名缓刑假释等罪犯的社区矫正活动加强监督,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两级检察院控申大厅接待来访人员2586人次,化解陈年积案44件,实现零越级上访,有效回应了群众司法诉求。
    二、强化法律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更加注重人权司法保护,在立案监督中,监督立案19件,监督撤案12件,发检察建议36件;在侦查监督中,纠正漏捕12人、漏罪47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517人、不起诉464人;在审判监督中,向审判机关抗诉后改判5人。积极开展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监督改革试点工作,四个县(区)检察院分别选定一个派出所作为试点,进一步规范刑事侦查活动。
    依法加强民事行政监督。认真回应社会关切,严格执行民事、行政诉讼法,建立一体化办案机制,构建大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格局,着力把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打造成新的增长点。在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中,提请省检察院抗诉19件,向审判机关提出抗诉37件,改判3件,采纳检察建议11件,其中1件行政再审检察建议被省检察院评为“十佳”检察建议;不支持监督72件,维护了司法公正和权威。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向行政机关下发检察建议137件,其中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4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效保护了生态环境和资源,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建初到辽源调研时,对我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依法加强刑罚执行监督。依法监督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10人,集中开展清理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活动,清理案件5件,查办监管场所职务犯罪3件5人,对全市监管场所提出的32份书面检察建议全部得到采纳。2016年,针对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1名罪犯、判处无期徒刑的1名罪犯未交付执行刑罚,向审判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现2名罪犯已被交付执行。
    三、注重惩防结合,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加大惩治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坚持有腐必惩、有案必查,共查办职务犯罪455人,其中大要案259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亿多元。我院成功办理上级交办的原黑龙江省委常委、大庆市委书记韩某某、省司法厅原副厅长赵某某、东北师范大学原副校长张某某、公主岭市人大原主任王某某、舒兰市原副市长韩某某和抚松县原县长钟某某等一批大要案。还查办了我市畜牧业管理局原局长石某某、市邮政管理局原局长张某某及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系列案。我院查办教育系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
    加大维护民生民利工作力度。始终把维护人民权益放在检察工作重要位置,以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为主线,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城镇低保、棚户区改造、环境资源等领域查办渎职犯罪96人。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的“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活动中,我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
    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吉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向市委等上级机关上报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完善预防工作机制,开展同步预防、专项预防、长效预防、跨域预防,发检察建议71件。配合地方党委同步开展预防工作,起到强大震慑作用,有5人主动投案自首。开展了村“两委”换届选举违法犯罪预防专项活动,立案2人,确保村“两委”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在电视台开辟了预防职务犯罪专题宣传栏目,开展预防讲座29场,宣传活动34次,受教育2万余人次,营造了良好的预防氛围。
    四、坚持积极稳妥,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建立以员额制为核心的人员管理体系。作为全省检察机关首批唯一两级检察院同步启动司法体制改革的试点单位,坚持“公平公正、好中选优”的原则,经过笔试等五个环节,全市检察机关遴选员额内检察官131人,占中央确定的政法专项编制总数的37.6%。同时,预留员额5个,留下了可持续发展空间。
    建立以检察官为主体的司法办案机制。认真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建立53个主任检察官办案组作为基本的办案组织,破除行政审批式的传统办案模式,赋予检察官更大的办案自主权,实行司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既压实了责任,又强化了监督。
    建立以大部制为模式的内设机构格局。坚持“整合力量、优化职能、权责统一、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原则,根据业务工作之间的关联性,科学调整内设机构设置,将原有23个处室整合成8部1委的内设机构格局,使机构设置更加合理、人员配置更加优化、内部工作更加顺畅。
    五、筑牢基层基础,打造人民满意检察队伍
    注重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政治建检,全面加强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通过强化思想教育、严肃组织生活,两级检察院党组织的战斗力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牢固树立,检察人员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为民司法的行动更加自觉。
    注重强化队伍素能建设。坚持素质强检,实施检察人员素能培养规划,通过开展专家辅导、选派骨干参加高端业务培训、听庭评议、公诉人和律师论辩赛、典型案例剖析等活动,有效提升了队伍素能。全市检察机关有1人荣获“首届未成年刑事检察全国业务竞赛能手”,1人荣获“全省业务标兵”,1人荣获“全省优秀公诉人”,1人荣获“全省民行十佳优秀办案人”等称号。
    注重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坚持基础固检,全面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四个县(区)检察院新建扩建“两房”(办公办案和检察技术用房)相继投入使用。东辽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市检察院和龙山区检察院、西安区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文明单位”,市检察院、龙山区检察院和西安区检察院的控申服务大厅被评为“国家级文明接待室”,西安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龙山区检察院被评为“全省先进检察院”,东丰县检察院被评为“全省调研工作优秀基层检察院”等。
    六、完善监督机制,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制定《服务人大代表工作实施方案》,实现自觉接受监督常态化,服务人大代表规范化。两级检察院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39次,召开代表座谈会91次,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听庭评议”活动240次,采纳代表合理化建议68条。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到各级人大代表所在企业进行走访调研107次,就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向代表们问需问计,得到人大代表的普遍好评。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深化检务公开,推进阳光检察。两级检察院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20次,邀请30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等来院视察工作。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753件、法律文书1825份、重要案件信息167件。接待律师601人次,接待律师网络预约查询113件。在司法行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通过评审案件等多种形式,强化对检察工作及检察人员的监督。《检察日报》等五家新闻媒体主动来辽采访报道。
    自觉加强内部监督。坚持眼睛向内,全面规范司法行为。2015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以案件评查为平台,共查摆出涉及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等5个方面34项问题,并认真进行整改。坚持挺纪在前,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并认真组织实施。通过学、考、督等方式,扎实落实新准则和条例。定期开展两级检察院上下联动督察,工作经验在全国检察机关交流。探索强化监督的有效方式,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对下级检察院开展巡察,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巡视组和省检察院巡视组的充分肯定。
    201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有3项工作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有7项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转发,有36个集体、37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各位代表的真诚关心与鼎力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认真查找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司法办案不规范、不严格的问题有待进一步整改;三是司法改革的一些部署要求有待进一步落实;四是检察队伍的法律监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上述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辽源创新转型发展”的宏伟目标,全市检察机关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坚持服务大局,着力为辽源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始终坚持强化监督,切实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始终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工作的体制机制;始终坚持从严治检,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
    2017年全市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在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创新转型发展主线,始终坚持“务实、规范、创新、科学”发展的检察工作总基调,不忘初心、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突出特色、打造亮点、争先进位,切实增强服务大局效果,切实提升法律监督水平,切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努力为辽源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一是着力服务转型发展。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发展战略,完善服务举措,强化服务实效。积极参与平安辽源、法治辽源建设,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着力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努力为辽源创新转型发展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二是着力维护公平正义。认真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完善监督体系,提高监督能力,规范司法行为,着力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着力惩防职务犯罪。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惩,保持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深化职务犯罪预防,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四是着力深化司法改革。落实办案责任、完善办案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实现检察职权调整后有新作为,切实将司法改革红利让社会各界充分感知。五是着力提升基层软实力。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推行网上办公、办案、办事,提升检察机关办案能力和管理水平。六是着力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坚持从严治党与从严治检相结合,围绕公正司法,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监督能力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力服务改革发展,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不断强化队伍建设,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辽源创新转型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