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二○一七年一月九日在辽源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春刚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法院在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以争创“全省一流法院”为目标,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忠实履行法定职责,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四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54624件,审执结54064件,结案率98.94%。其中,市法院受理案件5710件,审执结5685件。
一、坚持服务大局,主动策应全市发展战略
服务经济发展。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开展服务小微企业、民营经济专项活动,在重点园区设立司法联系点,与骨干企业建立一对一常态服务机制,开通“法商微信平台”,及时为企业提供风险提示和司法建议,编著《写给创业者的1975条法律风险防范提示》一书赠送企业,产生良好反响。设立涉企案件审执“快速绿色通道”,依法适用强制措施,运用司法手段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四年来,妥善审理破产改制、建设工程、合伙企业纠纷等案件736件,为金融企业清回不良资产约4.6亿元。
助推城市转型。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实施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实行优先受理、优先保全、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四优先”快速审理机制和指导、审查、裁决、执行“一体化”服务,有效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四年来,妥善化解涉及中银大厦、南部新城、玉圭园、辽长铁路等重点项目纠纷871起,未引起任何社会震荡。
参与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政法委、司法局多方联动,成立司法调解中心,设立对接联系点,完善对接机制。四年来,共排查、化解各类纠纷8609件,解答群众咨询28000余人次。深入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帮教和帮扶特殊人群工作,积极开展“三帮扶”、脱贫攻坚和对口援疆活动,累计投入资金160余万元。
二、强化责任担当,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审判,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惩防功能,依法审理一大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的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增强群众安全感。依法审理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有效维护金融秩序,提升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依法审理黑龙江省委原常委、大庆市委原书记韩ⅹⅹ、吉林省委党校原常务副校长李ⅹⅹ受贿案等一系列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助推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形成辽源刑事审判品牌。四年来,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802件,审结4782件,判处罪犯5916人。
加强民商事审判,有效修复社会关系。充分发挥调节功能,妥善审理婚姻家庭、土地承包、劳动争议、交通事故赔偿案件9247件,促进社会和谐。妥善审理借款合同、房屋买卖、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3792件,助推社会诚信建设。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不断强化全员、全域、全程调解,深入化解社会矛盾。四年来,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5617件,审结35183件,调撤案件16062件,一审案件调撤率48.82%。
加强行政审判,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行政诉讼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解决行政争议三大功能,严格依法办案,与行政机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畅通“官民”沟通渠道,积极落实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四年来,共受理行政诉讼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373件,审执结1362件,其中协调处理381件,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率达70%。
三、践行司法为民,积极回应群众司法关切
提升诉讼服务品质,改善司法感受。以“为群众提供最优越的环境、最便捷的服务、最贴心的关怀”为出发点,高起点、高标准强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占地1400余平方米,建设水平和现代化程度居全国法院前列。环岛式导诉台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案件查询、判后答疑等一站式服务。柜台式服务窗口实行立案材料、诉讼流程等一次性告知制度。搭建“互联网+诉讼服务”平台,开通诉讼服务网,建成触摸查询系统,设立诉讼服务体验区,推出微信、支付宝、银行卡转账等诉讼费支付新方式。推行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强化司法救助,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收诉讼费1300余万元。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兑现胜诉权益。积极发挥党委领导的政治优势,将党委支持作为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法宝。主动向党委汇报工作,市委吴兰书记高度重视,亲自担任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彻底改变以往法院单打独斗的局面,形成党委领导、法院主导、25家成员单位协作共建、互联共享的一体化执行平台。全市法院以“力争一年半时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为目标,大力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依法实施查封、冻结、公布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等举措,有效执结一大批积案。四年来,共受理执行案件12334件,执结12243件,执结率99.26%,其中积案实际执结率48.07%。
抓好涉诉信访维稳,回应群众诉求。全力做好重要会事、重大节日等特殊时期的信访维稳工作。推行信访工作改革,扎实推进“诉访分离”,严格执行信访终结制度,建立全员参与、专人负责、强化联系、形成合力的工作机制,完善评议、评查、甄别和化解机制,引导涉诉信访在法治轨道内解决。四年来,共依法终结信访案件636件,化解率达93.26%,信访工作良性运行,信访案件总量呈逐年下降趋势。
四、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完善法院工作机制
推进司法改革,建立审判权运行新机制。作为第一批及全国唯一两级法院全员参与改革的试点单位,全市法院大胆实践、破冰前行,充分发挥示范作用。稳妥推行员额制改革,选任员额法官149名。打破庭室建制,撤销原有以庭长为核心的行政化层级审判组织,推行以审判长为核心的固定合议庭工作模式,实现审判组织扁平化管理。取消案件逐级汇报审批制,推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完善合议庭、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限缩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范围,实现“由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改革后,审判资源配置更加合理,法官主体地位得以凸显,履职行为更加规范,履职能力有所增强,案件质效稳步提升。《人民法院报》专题报道了改革成果,安徽、广西、上海等十余家法院前来考察学习、交流改革经验。
强化管理监督,形成可视化控权新常态。突出审判管理的枢纽地位,建立各类人员分类管理机制,实行“四档一单”制度,即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执行员业绩档案和审判监督权责清单,将规范管理、精准考评作为控权的有效抓手。充分发挥指标体系“指挥棒”“风向标”作用,构建“点上抓质量评查、线上抓流程管理、面上抓态势研判”的多角度、全方位案件质量监控体系。借助电子法院、大数据分析等信息技术手段,实现案件流转和审判管理网上运行。新建五个数字化合议室,全面实行合议过程录音录像封存制度。审判管理、监督实现全程留痕,可追溯、可问责。
重构审判模式,打造专业化审判新格局。西安区法院设立全省唯一独立建制的少年法庭,集中审理全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龙山区法院实行类型案件相对集中审理,形成切合实际、灵活高效的专业化布局。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结合民商事审判实际,重新细化案件分工,实行土地、医疗、破产等类型案件集中审理,并将一审家事纠纷案件指定由西安区法院集中管辖,形成家事法院实践样本,在全国尚属首例。为确保法律适用统一,实行类案参考,编印110余万字的《民商事案例指导》丛书,结合《刑法修正案九》及相关司法解释,制定了可资参考的量刑对照表。专业审判有效推动审判知识、审判思维、审判方式的专业化,《人民法院报》等多家媒体对此进行了专题报道。
五、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干警履职能力
坚持科技强院,打造智慧法院。积极推进“天平工程”建设,提前建成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信息化管控水平大幅提升。打造全省法院排名前列的电子法院平台,实现网上立案、身份认证、网上缴费、证据交换等案件流程全覆盖,为群众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大力推进科技法庭升级换代,电子档案智能管理,积极探索司法大数据的应用,把握司法运行规律,增强司法应对的策略性和科学性。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在辽源实地调研后,对该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坚持从严治院,打造优良作风。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深入推进党风廉洁建设,落实“两条例、一准则”,狠抓两个责任的落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四风。加强廉洁警示教育和预警机制,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洁制度。四年来,共查处违法违纪人员13人。
坚持人才兴院,打造过硬队伍。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引领干警不断提升政治素养。狠抓教育培训,组织参加各级各类业务学习和岗位培训3000余人次,与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联办教育实践基地,先后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专家学者为广大干警授课,为审判实务疑难问题“把脉问诊”。先后承办第十二届“法官与学者对话”暨第六届国际民法论坛和“网络交易的法律规制”研讨会,在学术界和实务界产生积极影响。四年来,共有20余篇论文获奖或在国家级报刊上发表,《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几个基础性问题》一文被《新华文摘》等几十家主流媒体转载。
六、加强外部监督,努力增进司法公开公信
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全市法院及时向人大及人大代表通报工作情况,就刑事、立案、行政及司法改革等工作分别向市区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题报告,得到充分肯定。不断创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日常联络制度,邀请观察庭审120人次,座谈交流119次。不断强化提案专项办理机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常委会交办事项54件。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监督,实行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坚持有错必究。四年来,依法审理抗诉案件45件,其中改判8件。
全面接受监督,拓宽监督渠道。推进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庭审网络直播四大平台建设,努力实现“看得见的公正”、“可感受的高效”和“能认同的权威”。广泛征求各界意见,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增选人民陪审员168名,增聘司法监督员64名,不断增进司法民主。积极开展人民法院“公众开放日”、“法制宣传日”活动,办好法院网站、微信微博,开通院长信箱,拓宽民意表达渠道。
各位代表,四年来,全市法院恪守本职,砥砺前行,审判事业取得新成绩、实现新发展。共有58个集体、268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涌现出“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吉林省劳动模范”“吉林好人·最美法官”等一批先进典型。东丰县法院被评为“全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示范法院”“全国优秀法院”。西安区法院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市五一劳动奖等多项荣誉称号。龙山区法院、东辽县法院在思想宣传、精神文明、文化建设等工作上多次被评为国家、省级先进单位。这些成绩的取得,凝结了各级党委、人大政协、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饱含着各位代表、委员始终如一的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尤为突出,法官工作压力亟待进一步缓解;案件处理难度不断加大,个别干警司法能力不强,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改革后对审判权的监控机制不够完善,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和司法责任制落实有待进一步强化。对此,我们将积极应对、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7年及今后五年是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重要战略期,也是人民法院工作机遇叠加、整体提速的关键阶段。全市法院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辽源创新发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破解法院工作难题等方面任务更加艰巨。为此,全市法院将全面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五大发展理念为统揽,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履行审判职责,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为全市创新发展、加速赶超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
一是聚焦中心工作,在主动作为中争创一流业绩。准确把握市委战略部署,找准法院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出台并落实相应服务保障措施。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提升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运用司法手段维护稳定、保障民生、优化环境、促进发展。以创品牌、求特色、做亮点、收实效的思维奋力抓好法院各项工作。
二是牢记宗旨意识,在真情服务中践行司法为民。进一步优化诉讼服务平台建设,深入推进电子法院建设。进一步落实巡回审判、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司法救助等便民利民举措,努力满足群众司法需求,实现让人民群众看得见、信得过、等得起、实现得了的公正,努力缩小法院自我评价与群众司法感受的现实差距,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三是落实改革部署,在真抓实干中推动创新发展。深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审判权运行、司法责任制改革,坚持放权与控权同步并重,建立科学的案件质量效率监管体系,扎实推进内设机构调整、员额动态管理、法官绩效考评等相关配套性改革,完善符合司法规律的新型办案模式和管理体制。扎实推进家事审判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坚定改革信心,增强改革定力,巩固改革成果,争创辽源经验。以对内优化审判和对外提升公信为导向,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保障法院工作科学快速发展。
四是坚定理想信念,在从严治党中抓好自身建设。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以党的创新理论引领思想,以党的优良传统砥砺精神,以党规党纪约束言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始终忠诚于党。狠抓党风廉洁建设,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深入开展廉洁司法教育,加强廉洁风险防控。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严肃整治司法作风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队伍管理漏洞。全面提升干警综合素质和司法能力,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法院队伍。
五是坚持阳光司法,在广泛监督中提升工作水平。以全面、实质、彻底公开为方向,在四大公开平台建设基础上,积极探索裁判标准、裁判理由、合议过程和审判委员会讨论过程公开。依托微博、微信、网站多维诉讼服务手段,使公开范围更加广泛,公开方式更加便捷。坚持在党委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认真听取各界意见建议,切实改进工作。
各位代表,此次会议吹响了辽源新一轮发展的时代号角,为人民法院提供了开启新征程、实现新作为、取得新成绩的有利契机。我们将切实担当起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把忠诚铸进庄严的法徽,用信念捍卫法律的尊严,以法治保障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为加快辽源创新转型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