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县六项举措强力推进综合治税工作
东辽县六项举措强力推进综合治税工作
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个体税收征收管理,推进依法治税、公平税负,营造良好的个体经营环境,促进个体经济的健康发展,活跃市场,繁荣经济,去年以来,东辽县政府立足实际,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个体税收征管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坚持“政府主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信息共享”和“有利控管,方便纳税,分别监管,普遍征收”的原则,明确举措,堵塞征管漏洞,确保应收尽收。
东辽县主要针对目前个体工商户征税达点率偏低、定额偏低现象,按照税收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整治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缓解征纳矛盾,扎扎实实做好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定额核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努力实现个体税收征管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进一步提升个体工商户税法遵从度;确保个体工商户征税达点率不低于全地区平均水平;确保个体税收、零散税收、自然人税收收入大幅增长。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成员由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各乡(镇)、街道社区分管工作负责人为工作组组长。各成员单位指派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并抽调政治上成熟、业务素质好、协调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参加整治工作。
把握政策,规范执法。各工作组在整治工作中严格把握政策界线,规范执行国家的各项税收法规规定,大力做好宣传工作,保证公平、公正,处理好各种关系,解决好各种矛盾。
密切协作,全程参与。各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建立协作关系,定期交换信息;公安机关全力配合,并有相对固定人员保证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落实政策,保护权益。全面落实国家各项优惠政策。各相关单位在严格规范执法的同时,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对个体业户的优惠政策,对有政策规定需要扶持、照顾的认真执行,确保个体业户的权利、利益受到保护。
严肃纪律,责任追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不允许滥用职权,不允许人为随意变通,不允许以情代法。监察部门参与监督,对违纪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要进行责任追究。 (陶柳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