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辽源市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摘要)
政协辽源市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摘要)
(2017年1月7日在政协辽源市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
王 龙
各位委员:
我受政协辽源市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政协辽源市七届委员会一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四年来提案办理情况
四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组织协调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全体委员,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重要问题,以提案的形式履行政协职能。共收到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参加政协的人民团体、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政协各界别提交的提案584件。经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484件,立案率为83%。其中,党派团体、专门委员会、界别提案共47件。在这些提案中,有关经济建设方面的77件,占立案总数的16%;有关教科文卫体方面的104件,占立案总数的21%;有关城市建设和人民生活方面的184件,占立案总数的38%;有关统战、政法、劳动人事方面的67件,占立案总数的14%。其他方面的52件,占立案总数的11%。未立案的提案100件,占提案总数的17%。
截至去年12月中旬,七届政协的提案全部办理完毕,办复率100%。提案中所提意见建议已经解决和基本解决的324件,占已办复提案的67%;已经纳入计划和议事日程,需要逐步解决的121件,占已办复提案的25%;因条件限制和其他原因暂时不能解决的39件,占已办复提案的8%。大多数提案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行性和前瞻性,在协助党政机关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四年来的主要工作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各级领导重视政协提案工作,为提案办理协商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每年全会,市党政主要领导亲临会场,深入到各讨论组听取委员发言,对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责成有关部门集中办理。会后,市委主要领导审阅重点提案,做出重要批示,要求承办部门加大力度抓好落实。市政府适时召开提案交办会,分管领导按照各自的分工签批提案,要求承办单位积极办理。市政协领导把提案办理协商作为推进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和途径,主席和分管主席不定期调度提案工作,提出原则性和指导性意见,主席会议成员集体督办重点提案工作。
市委办、市政府办、东丰县、东辽县、龙山区、西安区、市公用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等部门在政府交办会后,立即召开专门会议,成立机构,落实责任,采取措施,推动落实,办理态度和结果满意率达到了100%。
(二)及早谋划,积极做好前期工作。
为了使广大政协委员早有思想准备,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调查研究,形成高质量的提案,每次全会前下发提案征集通知,组织开展调研、视察等活动,为委员知情明政创造条件。每年都将9个党派团体发言作为重点提案,呈报主席审批、报市委书记批示。全会期间严把质量关,邀请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与提案审查,会后由提案部门进行再审、编辑成册,报送领导和相关部门,为提案的办理协商奠定基础。
(三)深入推进提案办理协商。
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市政协重点协商议题,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和部分提案承办单位协商。经主席审查,四年来共确定重点提案47件。其中,以视察的形式督办13件,以跟踪的形式督办20件,以专题协商的形式督办14件。加大了重点提案的遴选协商力度,增强了督办合力,示范引领作用明显,47件重点提案的意见建议全部得到采纳。
各党派、工商联、专门委员会、各界别和委员凝聚集体智慧,协商提交集体提案,比上届增加16件,增幅34%。积极搭建协商平台,组织提案人、承办单位、有关专家学者等220人次参加督办活动,走访市教育局、市公用事业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规划局等部门,寓监督于协商之中,推动拟采纳落实提案的跟踪办理。在全面总结提案办理协商经验、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基础上,认真落实中央和省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吉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意见》,经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以市委、政府两个办公室的名义下发,为深入开展提案办理协商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创新工作方式。
变纸质提案为电子提案,由传统的沟通协商方式转变成网上沟通,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把全年提案公布在政协网站上,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开展了政协提案办理协商进媒体活动。四年来,有20个重点提案、30人次政协委员、15个承办单位走进媒体,推动了提案工作落实。并先后在市电视台、市广播电台、《人民政协报》、省政协《协商新报》《辽源日报》发表文章18篇,营造提案办理协商氛围、推动了提案工作落实。
提案工作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提案征集的方式和手段比较单一,创新不够;二是提案督办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有些提案针对性不强、建议不具体、质量不高;四是个别承办单位对提案办理重视不够,有的答复和落实的结果达不到委员的期待。这些都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三、今后五年提案工作思路
今后五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关键之年。提案工作在政协工作和委员履行职责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提案工作要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要求,贯彻“五大发展理念”,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为推动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转型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一)大力提高提案质量。
第一,以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为主线建言献策。把握转型升级主线,突出创新创业引领,加快发展动能转换,强化民营经济主体支撑,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重大全面问题,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作用,为实现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献计出力。第二,发挥政协委员的智力优势。政协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各专委会汇聚着我市各领域的专家学者,通过提案交办会、面复会、协商会、督办等形式,发挥他们的“外脑”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第三,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诉求。各政协组织和全体委员,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民情,撰写民生方面提案,争取列入全市惠民实事行动计划,为市委、市政府解决民生问题当好参谋。
(二)创新提案征集工作。
变文件征集为协商征集、社会征集、媒体征集,扩大提案征集线索和提案征集面,增强提案的前瞻性、层次性、针对性、实效性。在全市开展“金点子”征集评选活动,动员全市政协委员和社会有识之士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献计献策,在全社会形成一个“市难我忧、市需我为、市兴我荣、市衰我耻”的良好氛围。
(三)认真抓好提案办理协商工作。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吉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意见》,将协商理念贯穿于提案工作全过程,做到重点提案高层协商、同类提案集中协商、难点提案反复协商、热点提案当面协商、民生提案听证协商,加大重点提案高层协商力度;抓好主席领衔督办重点提案工作,积极探索提案办理协商新形式,开展提案办理协商进媒体活动,召开提案办理协商座谈会和提案办理协商评价会。
(四)进一步加强提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根据提案审查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修订《提案审查工作细则》,完善细化立案标准;推进提案内容与办理复文同步公开,建立办前协商、办中沟通、办后征求意见的“面商”机制,推动提案成果转化落实;建立满意度反馈机制,开展提案办理“回头看”,向提案人征求意见和建议;加强提案队伍建设,适时组织相关委员到提案工作做得好的省和地区进行调研、考察和交流,同时对部分委员进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