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井修在路中央 太“有才”了》刊出之后……

本报记者 郭珍珠

    事件回放:
    11月15日,本报以《物业管理难规范之小区囧事》为主题的专刊见报之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其中本报记者采写的《水井修在路中央太“有才”了》的报道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报道中说:“不知道是先有了台阶、后有了这口井,还是先有了这口井、后修建的台阶。虽然‘渊源’无从考证,但眼前的‘路’着实考验行人的眼力。经常走这条路的人或许走到此处会多留一份心,或高抬腿,或绕行……真的很难想象,如果天黑路滑,不经常经过此处的行人走到这儿会遭遇什么?谁能想到在台阶的中央会多出来这样一个‘障碍物’。听居住在此的居民讲述,在此跌倒的人绝非个例,这样的‘景观’给行人带来了不少麻烦。真的希望小区的设计者在规划时多考虑一些细节,多一些以人为本。”


市政人员正在对不规范给水井进行测量,为改造提取数据。 本报记者 刘鹰 摄

    部门回应:
    11月18日,市公用事业局主要领导看到报道后第一时间对这则新闻作出了积极回应,责成市政管理处负责人与本报记者联系,深入新闻现场——银河花园三期小区进行察看。调查结果是,这种现象是开发商在小区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既不属于市政管理处管辖的范围,也不必由公用事业部门去承担责任。
    听到市政部门的情况反馈后,局领导表示,虽然不是咱的责任,咱也要主动承担。水井修在路中央,给百姓行走带来危险,给居民生活带来麻烦,只要涉及老百姓的利益,不归我们分管,我们也要管。等明年开春天气转暖能施工的时候,我们一定想办法,把‘水井修在路中央’这件事处理好,给百姓创造一个畅通、安全的环境。”
    与此同时,市公用事业局领导还告诫市政施工单位,要以此为戒,今后在市政施工的过程中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提醒市政部门在施工的规划和设计中,真的做到“多考虑一些细节,多一些以人为本。”

“只要为了老百姓 不分管 也要管”(本报声音)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提出的“实现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必须加快社会事业改革,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好满足人民需求”彰显出浓厚的民生情怀。
    让发展真正惠及人民,增进人民福祉,就要真正重视人民群众生活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真正为民做好事,办实事,为百姓排忧解难。
    群众生活中的具体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无小事,小事见真情。能否为群众办事,关乎党的形象、人心向背、和谐社会建设。这种“只要为了老百姓,不分管,也要管”的态度,与个别部门那种“推诿扯皮”的作风形成鲜明对比。这样的情怀让我们感动,更让我们温暖。转变作风,走“群众路线”,实际上就是要做到贴近群众、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急民之所需、思民之所忧、解民之所难。就像市公用事业局所认识的那样,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
    对于媒体而言,舆论监督的意义在于推动问题的解决。这也是媒体对民生进行调查报道的初衷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