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腐肃贪不手软

惩腐肃贪不手软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综述
曲春雷 本报记者 于蕾

 

    惩治腐败是最有力的监督。
    市六次党代会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接受群众信访举报3564件(次),初步核实违纪线索1901件,立案1599件,结案1525件,处分违纪人员1571人,移送司法机关37人,挽回各类经济损失2885万元。
    既打“老虎”,又拍“苍蝇”。“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勇气不泄”“尺度不松”,正是5年来我市纪律审查工作的主基调。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打出一记又一记反腐重拳,形成纪律审查的疾风厉势。
    突出审查重点,执纪力度始终不减
    “要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市委书记吴兰在市纪委六届六次全会的讲话掷地有声,彰显了市委惩治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盯住“关键少数”,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今年5月30日,一条题为《辽源市西安区委常委、副区长宁会义接受组织调查》的消息被多家媒体转载,这仅是我市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一个缩影。5年来,全市共查处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违纪案件64件,先后查处了钟连军、石铁刚、谢玉明等一批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充分发挥了“不敢腐”的震慑作用。
    关注重点领域,严肃查处热点部门违纪违法问题。针对民政、国土、环保、水利等热点部门和关键环节的突出问题,市纪委严肃查处了市环保局环评科崔毅、刘中辉在行政审批工作中乱作为等一批典型案件。5年来,共立案54件,党纪政纪处分56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
    维护百姓利益,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加强对征地拆迁、惠农政策、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治理,让“蝇贪”无处遁形。东丰县大兴镇富裕村党支部原书记吕洪福截留克扣清林还林补贴款,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全市共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225起,给予党政纪处分223人,公开通报曝光10期53人。
    持续深化“三转”,执纪特色更加凸显
    聚焦主业转职能。市纪委认真厘清职责边界,主动移交“分外”工作,牵头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减少至11个,监督执纪部门占机构总数的70.6%,监督执纪人员占编制总数的66%。落实“两个为主”要求,加强对下级纪委及纪检组的领导。强化派驻监督,全市新增派驻机构17个,市直派驻(出)机构初核问题线索145件,立案71件,监督“探头”作用不断强化。
    更新理念转方式。严格按照“六项纪律”划分违纪类型,按照“五类方式”处置问题线索,建立台账统一管理,不断完善线索发现机制,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实现线索处置“零暂存”。坚持快查快结,先处后移,在查处市邮政管理局原局长张成家违纪违法案件时,仅用两周时间就移送司法机关。坚持典型案件“1+4模式”,全市共向14个部门下达纪检监察建议书25份,督促相关部门堵塞制度机制漏洞。
    锻造铁军转作风。“打铁还需自身硬”,通过举办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业务培训班、开展“四种形态”专题调研、编发《学思践悟》读本等方式,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坚持正人先正己,不怕揭短露丑,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行为零容忍,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全市立案2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人。
    完善制度机制,工作效率显著提升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三转”,明确纪律审查重点的同时,更注重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纪律审查工作效率得到显著提升。
    集聚反腐合力唱好“大合唱”。强化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建立健全工作规则、相互移送问题线索等制度规定,构建了信息共享、沟通便捷、规范有效的工作机制。5年来,市纪委抽调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审计局等200余人(次)参与纪律审查工作,相互移送问题线索112件,反腐败工作合力不断增强。
    着力加强纪律审查法规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市纪委机关案件办理工作规程》《市纪委机关问题线索处置和管理办法》《关于对“两规”“两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人员音像资料收集工作办法》等规范化文件,纪律审查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着眼于整合和增强派驻执纪监督力量,市纪委探索实行“点片结合”派驻工作模式,建立了派驻(出)机构纪律审查协作区制度,将全市81个部门和单位划分为5个协作区,在未实现派驻(出)机构全覆盖的情况下着力实现监督全覆盖,确保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