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四巡察组深入东辽县市民政局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
市委第四巡察组深入东辽县市民政局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
本报讯(记者 张莹莹)根据市委统一部署,11月21日至2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先后深入东辽县、市民政局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邵志刚反馈了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办相关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东辽县县委书记仇景锐,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建军分别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7月11日至9月1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东辽县、市民政局、安恕镇和辽河源镇进行了巡察。巡察组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有关党内法规,坚持政治巡察,紧扣“三大问题”“六项纪律”,重点关注“五聚焦五紧盯”,广泛进行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在被巡察党委和有关部门支持配合下,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巡察中,巡察组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二是存在监督范围不够广泛等换届纪律方面的问题;三是执行“六项纪律”不到位,三公经费管理有盲区,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四是干部队伍管理存在考核方式不科学等问题;五是基层腐败问题频发;六是巡视反馈问题还没有整改到位。同时,巡察组还发现了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和有关部门处理。
邵志刚代表市委第四巡察组提出整改意见。一是以思想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加强党的领导。二是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三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担当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四是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切实解决权力任性问题。五是强化干部队伍管理,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工作环境。
市委巡察办相关领导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担负起整改的政治责任。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牢牢抓住“两个责任”,确保整改工作目标明确,任务具体,组织领导坚强有力。要压实工作责任,推进整改任务有效落实。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实行销号制度,确保问题清仓见底。要广泛接受监督,增强整改工作的透明度。要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巡察整改工作的整体进展、办法措施和整改成果。要强化督办问责,推进整改取得实际成效。要紧盯问题促整改,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对在整改过程中思想认识不到位、行动敷衍消极、整改措施不力、整改效果不明显、群众评价不好的,严肃追究责任。
仇景锐在会上通报了东辽县5起典型案例,并作了表态发言。仇景锐表示,要巩固深化巡察成果,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要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切实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东辽各项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自觉转化为发展的强大动力,以实际工作成效检验巡察整改成果。
刘建军在会上通报了市民政局2起典型案例,并作了表态发言。刘建军表示,要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细化实化措施,严格落实责任,真抓实改、立行立改;要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要把巡察工作的成果落实到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上来。
当日,市委第四巡察组还深入安恕镇和辽河源镇召开了巡察情况反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