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米阳光” 别样温暖

——走进我市城乡低保家庭
本报记者 王茵  胡希伟

    “城乡低保”是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简称,是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维护和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存权的一项根本措施。对于那些“低保家庭”而言,“城乡低保”更像是温暖他们生活的“一米阳光”。
    “一米阳光”会照耀多远?“一米阳光”能带去多少希望?日前,记者在民政部门相关负责人陪同下,深入我市部分城乡低保家庭,体验“一米阳光”背后的那份温暖……
    杨继珍,龙山区康宁社区八委七组居民。全家八口人,五人卧病在床,完全靠享受低保维持生活。这是怎样的一个家庭?
    听说有记者来访,75岁的杨继珍在大女儿原桂芝搀扶下,蹒跚着挪下床,座到靠柜子的一张小凳上。
    这是一间老式的两居室,中间是厨房,东西两间卧室不足10平方米,卧室内是五六张用箱子、柜子、木板搭起的简易“床”。西间卧室靠窗的床上,小儿子原宝军身子紧贴着墙,半跪在床上。斜对面是二姐原桂华,已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在我们说话的十几分钟里,杨继珍的面部始终是僵硬的,看不见任何表情。原桂芝脸上的肌肉不似那般僵硬,但双手的手指却僵直,无法回弯。
    小女儿原桂敏告诉我们,他们患的是一种家族性疾病。全家八口人,六人患病,除大姐早年有过工作,现在有微薄的退体金外,全家其他成员全部享受低保。原桂敏说,这么多年,他们一直靠着政府的救助生活。老房子动迁,政府照顾,没用花钱就上了楼,给的还是一楼。没钱交供热费,这么多年一直享受照顾。由于疾病遗传,哥哥、姐姐的3个孩子相继发病,社区帮助联系了市社会福利院,孩子们现在都在那儿。
    听说低保标准又提高了,原桂敏掐指算起了全家能涨多少钱。她说,别看涨得不多,可架不住年年涨啊,哥哥、弟弟、姐姐享受的是最高标准,开始时还不到100元,这次涨完后已经573元了。其他几人涨完也快400元了。除了低保,每逢年节,社区和街道还有各种补贴,这些救助在别人看来也许不多,可对我们而言,是保障、是希望,更是温暖,有了这些帮助,我们就不会生活得那么辛苦了。离开杨继珍家,我们来到寿山镇国庆村4组。
    听说有客人来,62岁的张玉琨拄着拐杖迎了出来。交谈中,张大爷告诉我们,自己老伴早年去世,女儿嫁到了外村,现在只有他一个人生活。
    “大爷,您家里有几亩地呀?收成怎么样?”
    “3亩地,种的都是玉米。除去买种子、化肥的钱,一年能剩1000元左右。”
    “够花不?”
    “少是少点儿,不过这不还有低保嘛,一年还能有个1000多元。”
    “低保标准又提高了,您知道不?”
    “听说了,这几年低保年年涨,等今年钱到了,我用涨的钱给小外孙女买点好吃的!”
    说话的当口儿,大爷的脸笑成了一朵花儿,微驼的脊背也挺直了许多。
    据随行的民政部门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低保资金投入逐年增加,城乡低保标准不断提高,覆盖人群日益扩大,有力保障了我市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使低保对象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截至目前,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已超过国家平均水平。
    “城乡低保”作为我国现阶段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内容,在城乡低保家庭中散发着别样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