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区教育局制定城区学校学区内生源认定办法

龙山区教育局制定城区学校学区内生源认定办法

 

    本报讯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严格就地就近按学区入学,有效控制城区内几所重点小学办学规模,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特制定认定办法。
    各小学学区内生源认定均为人在户在、随父母居住、房照户籍齐全的居民子女。人户分离的情况以父母实际居住地为准,房照为主,参考户籍(农村户口可不迁入)。
    凡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照上学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父母、孩子与老人在一起居住;孩子出生后的户口一直都与老人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动过。
    学区内生源认定的有效证件是房产证。房产预告登记证可以作为2016年入学的有效证件,明年开始不作为入学的有效证件。购房合同、购房协议及购房发票等均不作为认定生源的依据(如已经实际入住,学校需入户踏查,签字证明)。
    进城务工人员、学区内的长期租房户、户籍空挂户均为学区外生源,由区教育局按学校办学规模统一安排入学。
    房产证或房产预告登记证及户籍的认定期限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龙教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