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年西安县反清丈风潮 (一)

民国初年西安县反清丈风潮 (一)

 

    一百年前,西安县一场声势浩大的反清丈风潮波及了整个奉天省。随着各地农民的纷纷响应和加入,斗争风潮愈加激烈,斗争长达三年之久。张作霖统管东北以后,又想逐鹿中原,便极力扩充军备。他以本溪铁矿作抵押,向日本借款三百万。然后,又强令土地清丈,从中增加财政收入。清丈就是对奉天省的土地进行清查、丈量,来确定土地的亩数。早在1896年,盛京围场内的土地每亩收荒价银是三钱三分,几经停辍后,以每亩收大洋五分的荒价,将东西流域的荒地出卖给农民。买荒农民为了多占有土地亩数,又想办法买一亩多占一亩,这样就远远超过上报官府的土地亩数。重新清查、丈量土地不仅每亩地能收取五分丈量费用,又能收到实际超出亩数补交的地价,还增加了每年的土地亩捐。
    1915年初,奉天省设立清丈局,各县也都成立了相应的机构,便于1915年1月10日,在全省开始了“清丈旗地”。
    在“清丈”过程中,政府派官员和绳员(就是丈量人员)到各县清丈旗地。可是,有些官员和绳员却任意苛刻农民,勒索敛财。一些原官庄地主通过贿赂“以多丈少”或隐瞒不丈,而对贫苦农民则是“以少丈多”,连车道沟都不放过。这种极不公平的事件屡屡发生,再加上各地清丈官员的行为及不检点,这样,就引起了广大农民的强烈不满,一场反清丈风潮随即展开。这场农民反清丈风潮首先是在新民县开始的。
    1916年2月19日,西安县奉命设立了东路西安清丈局。这时的海龙、东丰等县反清丈斗争已经处于激烈时期,并联合了西安县的渭津、福宁、永昌等地农民也一起加入反清丈斗争。 (档案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