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疯狂的拳头”套上枷锁
为“疯狂的拳头”套上枷锁
本报记者 付晓娇
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这意味着调处家庭矛盾又新增了一件法律利器,也意味着这种古老的、但一直延续至今的家庭生活中的丑恶现象将被制止。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出台后的第24天,西安区法院发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的第一道人身安全保护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在我市得到了很好的诠释。
清官不再难断家务事——《反家暴法》的实施,让某些深受其害的女性们有了一层保护网,她们不必再为家暴而担忧,因为施家暴就是犯法。
本报此前已做报道的西安区人民法院发出的“反家暴”第一道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当事人,即被告人李某被西安区人民法院训诫后心悦诚服地接受了法官的批评教育。
不要忽视童年的阴影——不少家长认为教育孩子是自己的事情,和他人无关,甚至有的还会在大庭广众之下打骂孩子。如今,《反家暴法》实施之后,再出现这样的事情亦属犯法。
记得前年带儿子在小区广场玩儿,从不远处传来一阵阵哭声,放眼看去,一位父亲正在拖拽着他的宝宝,孩子不大,3岁左右,那位父亲连打带踢,嘴里还在谩骂,把孩子拖到了他家的楼门处。当时我儿子害怕得不得了,一个劲儿地问我怎么了。这件事情虽然过去快两年了,但一路过那栋楼,儿子还会问我那位父亲怎么了,为什么要打小哥哥。可想而知,这样的行为会在孩子幼小的心灵留下多么黑暗的阴影。
对孩子“施暴”,没有哪个家长是“天生的”。那种“不打不成器”的传统观念、成人权威的不容挑衅、社会高压下无法纾解的自我情绪,都是滋生儿童受暴的土壤。然而,许多家长并没有意识到,孩子除了有受到伤害后的惊恐眼神,更是给孩子的心灵留下了难以抹去的伤痕,这样的伤,有时会影响孩子的一生。
不要伤了老人的心——在一些偏远地区或是贫困地区还存在着虐待老人的现象,这些老人辛辛苦苦养育成人的子女们,最后却成了抛弃他们的人。不尽孝,不赡养,甚至对老人拳打脚踢,如今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以前看过不少新闻报道,有些没有人性的子女为了家产和父母闹得不可开交,有的甚至动粗,强行要求父母怎么做,不做就打骂父母。前些天在公交车上,一个30岁左右的男子正在打电话,从交谈中得知对方是他的父亲,只听他和对方大声地说道:“爸,你开资了吗?我没有钱吃饭了,你给我拿点儿钱。”父亲的声音也不小,从电话的另一边传出:“我没开资,没有钱,你自己想办法吧,不要回来了。”那男子说:“爸,给我几十块钱也行,我没钱吃饭了,让我吃点儿饭就行。”对方的态度仍然很坚决,那个男子中途就下车了。我当时就想,看他这个状态,不会对他的父亲做出什么不该有的举动吧。
《反家暴法》的实施,让那些深受其害的老人们抓到了“救命稻草”,终于有人可以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了,终于有人为他们出头了,他们不用再“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咽”了,遇到问题可以求助法律的保护了。
家庭暴力其实是一个社会问题,它的发生率和危害性都是值得关注的。它不仅严重影响了家庭生活的质量,也成为困扰社会的一大难题。所以,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要向家暴说“不”,要用此法保护弱者,弘扬正义,维护社会秩序,回应社会公众的期待和关注,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