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县煤炭的开发与兴起(三)

西安县煤炭的开发与兴起(三)

    为减少勘矿采矿的纠纷,1909年末,时任西安县的知县雷飞鹏,亲自担任勘矿监督,主持制定《西安县勘矿章程》,在城乡各处广泛粘贴。同时,下令给各乡:核准各属自治区域内,如有矿务未经他人开采,本乡自治会、矿务会可发起,准其集资开采,照章缴税,并酌情抽成作为自治会公益经费。由于西安县衙对矿权之争采取了相应措施,所以使无证开采的现象逐渐减少。但是辽河源煤矿周边煤炭资源的埋藏量不大,一直是小规模开采。直到1910年秋,西安县城北煤田的发现,西安县煤炭的勘矿与开采,才逐步走上正轨,历经了百年沧桑。
    西安煤矿位于辽源市区北部半截河两岸,呈低山丘陵地带,北依仙人洞,东靠仙城后山,西临猛虎亮山、大架山。煤田长约10公里,宽约4公里,全部含煤层厚度5至8米,煤质特点是低硫分、高热值、灰分低。是铁路、机车、发电、轮船不可缺少的优质燃料。西安煤矿在中国,特别是东北矿业中占有重要地位。
    就在此后短短的几年里,西安矿区的私营煤窑林立,自1911年到1917年,在西安县的城北边就成立了9家商办煤窑。
    当时,中国的采煤业刚刚起步,各商办煤矿公司煤炭的开采十分落后,均以开小窑形式,用最原始的方法采煤,靠自然通风,管理混乱,生产水平不高。
    在井下工人用手工刨煤,刨下来的煤,再由工人用背篓一篓一篓地背上地面。后来逐步转用驴马驮运或马车载运。排水主要是用柳罐斗装水,用人力提拉到井外,后改用辘轳把。照明用的是油灯,工人习惯称它“灯虎子”。
    民国初年,军阀混战,内忧外患,经济混乱,政府无暇顾及西安民族采煤业的发展。西安各商办煤矿公司既得不到政府的重视,又没有大财团的支持,缺乏资金的支撑,没有能力购置电机、绞车、矿车、抽水机等先进设备,另外还缺乏技术规范和管理,无力预防和避免各种事故。尽管如此,西安矿区的优质煤炭和丰富的储藏量仍极大地吸引着民族资本家开发矿业的决心。矿区各商办煤矿公司的生产技术水平虽然发展缓慢,但也在逐步提高,加上熟练工人队伍的逐渐形成与扩大,使煤炭产量逐年上升,到1917年总计出煤13.3万吨,平均年产量1.9万吨,显示出西安采煤业的乐观前景。
    后来,西安采煤业历经民国、伪满和新中国,近百余年的开发采掘,总计生产煤炭达1.5亿万吨,曾是东北最大的国营煤矿之一,素有煤都之称。(档案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