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营改增试点 助力供给侧改革

全国第25个税收宣传月:
聚焦营改增试点 助力供给侧改革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联合稽查工作备忘录签署暨启动仪式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联合办税服务厅挂牌仪式

记者在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联合办税服务厅采访纳税人

    房地产业营改增税收指引

    一、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自己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企业,为增值税纳税人。
    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人提供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含本数)的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二、征税范围
    (一)房地产企业销售自己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销售不动产税目;
    (二)是房地产企业出租自己开发费房地产项目(包括如商铺、写字楼、公寓等),适用租赁服务税目中的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税目和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税目(不含不动产售后回租融资租赁)。
    三、税率和征收率
    (一)房地产企业销售、出租不动产适用的税率均为11%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以及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出租不动产业务,征收率为5%。
    三、境内的购买方为境外单位和个人扣缴增值税的,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
    从税制适用而言,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征收率,其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税收指引

    一、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生活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在境内销售提供生活服务是指生活服务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二、征税范围
    (一)生活服务税目
    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1、文化体育服务
    文化体育服务,包括文化服务和体育服务。
    (1)文化服务,是指为满足社会公众文化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种服务。包括:文艺创作、文艺表演、文化比赛,图书馆的图书和资料借阅,档案馆的档案管理,文物及非物质遗产保护,组织举办宗教活动、科技活动、文化活动,提供游览场所。
    (2)体育服务,是指组织举办体育比赛、体育表演、体育活动,以及提供体育训练、体育指导、体育管理的业务活动。
    2、教育医疗服务
    教育医疗服务,包括教育服务和医疗服务。
    (1)教育服务,是指提供学历教育服务、非学历教育服务、教育辅助服务的业务活动。
    学历教育服务,是指根据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确定或者认可的招生和教学计划组织教学,并颁发相应学历证书的业务活动。包括初等教育、初级中等教育、高级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等。
    非学历教育服务,包括学前教育、各类培训、演讲、讲座、报告会等。
    教育辅助服务,包括教育测评、考试、招生等服务。
    (2)医疗服务,是指提供医学检查、诊断、治疗、康复、预防、保健、接生、计划生育、防疫服务等方面的服务,以及与这些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医用材料器具、救护车、病房住宿和伙食的业务。
    3、旅游娱乐服务
    旅游娱乐服务,包括旅游服务和娱乐服务。
    (1)旅游服务,是指根据旅游者的要求,组织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餐饮、购物、文娱、商务等服务的业务活动。
    (2)娱乐服务,是指为娱乐活动同时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
    具体包括:歌厅、舞厅、夜总会、酒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包括射击、狩猎、跑马、游戏机、蹦极、卡丁车、热气球、动力伞、射箭、飞镖)。
    4、餐饮住宿服务
    餐饮住宿服务,包括餐饮服务和住宿服务。
    (1)餐饮服务,是指通过同时提供饮食和饮食场所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饮食消费服务的业务活动。
    (2)住宿服务,是指提供住宿场所及配套服务等的活动。包括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的住宿服务。
    5、居民日常服务
    居民日常服务,是指主要为满足居民个人及其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服务,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庆、养老、殡葬、照料和护理、救助救济、美容美发、按摩、桑拿、氧吧、足疗、沐浴、洗染、摄影扩印等服务。
    6、其他生活服务
    其他生活服务,是指除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和居民日常服务之外的生活服务。
    (二)现代服务税目中部分涉及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的经营活动
    1、鉴证咨询服务税目
    鉴证咨询服务,包括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从税目注释的规定看,鉴证咨询服务不仅包括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鉴证咨询服务,也涉及为居民生活提供鉴证咨询服务(如健康咨询)。
    2、商务辅助服务税目
    商务辅助服务包括企业管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安全保护服务。从税目注释的规定看,商务辅助服务涉及的项目不仅包括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也涉及为居民生活提供服务(如经纪代理税目中的房地产中介、职业中介和婚姻中介,安全保护服务中的住宅保安等)。
    三、税率和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适用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以及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生活服务,征收率为3%。
    境内的购买方为境外单位和个人扣缴增值税的,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


    服务辽源发展大局
    加快转型升级步伐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蔡宏伟

    值此春意盎然时节,以“聚焦营改增试点、助力供给侧改革”为主题的全国第25个税收宣传月于4月1日拉开了帷幕。近年来,全市各级税务部门坚持以“为国聚财、为民收税”为己任,全力组织税收收入,积极推进依法治税,全面强化税收征管,切实优化纳税服务,大力提升队伍素质,着力推进科学化、专业化和精细化管理步伐,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全市各级税务部门做出的突出贡献致以衷心的感谢,同时,向全市纳税人以及所有关心、支持和理解税收工作的各级领导、各界朋友表示崇高的敬意! 
    今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同时也是辽源市加快转型升级的关键一年。年初,市委、市政府确定了2016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即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地方级财政收入增长6%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3%,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9%以内,必保完成节能减排计划。上述目标符合辽源实际,顺应130万辽源人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适应我们辽源实现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新要求。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税收助力供给侧改革”成为热点。税收作为实施供给侧改革的重要手段,既可以发挥总量调整的作用,也可以发挥结构调整的作用。特别是从今年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改革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改革作为中央减税降费“组合拳”中的最重一拳,对于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加快辽源转型升级具有特殊意义和积极作用。当前,全市各级税务部门要充分利用好税收宣传月这个平台,以普及营改增等相关税收政策为重点,进一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税收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并将其落实到具体税收工作实践之中,勇于担当,敢于破难,重于实干,为加快辽源转型升级步伐提供强大的财力支撑和积极的政策扶持。
    要树立大局意识,着力实现税收与经济的和谐发展。各级税务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牢固树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税收经济观,坚定不移地服从服务于经济发展这个大局,正确处理好国家、地方与企业三者之间的关系。在切实做好组织收入工作的同时,注意从经济结构、产业发展、政策调整等多个角度,研究探讨经济增长与税收增长的关系,把握经济增长和税收增长规律,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充分发挥好税收反映和监督经济运行的职能作用,促进税收与经济的协调增长。要在供给侧改革的大背景下,进一步加大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以及资源优化配置和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效益。要继续深入开展综合治税专项整治活动,逐步建立健全全市综合治税社会网络,认真查找税收征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税源管理,堵塞管理漏洞,把经济发展的成果充分及时地体现到税收收入上来,实现应收尽收,推动我市经济实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要树立效率意识,着力实现依法治税与优化服务的和谐统一。各级税务部门要坚持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并重,寓服务于管理之中,促进管理与服务的良性互动,着力在“一加一减”中尽显税收“作为”。加,就是要服务加码,管理升级,进一步提高税收质效。要用李克强总理提出的“工匠精神”服务税户,积极探索适应地方经济发展、满足广大纳税人需求的纳税服务领域、机制和手段,充分运用网络、网站等现代化服务功能,扩大网络申报和税库银横向联网推行面,继续抓好政策上门、开辟绿色通道、12366服务热线等纳税服务措施的落实工作,持续为纳税人提供满意、信得过的服务;用庖丁解牛的精神,专注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专注管理创新,通过推进国地税联合办税、国地税联合稽查等工作举措,解决征管难题,用现代化税收管理理念适应多元化经济发展新常态。减,就是通过简政放权、减税降费,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活力。要通过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力促各项规范和便利改革措施落地,严格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推进“营改增”全面实施,运用“互联网+税务”思维,实现办税流程更简化、方式更科学,让纳税人的办税之旅从形式到内容都“获得感”十足。
    要树立诚信意识,着力实现依法征税与诚信纳税的和谐文明。依法诚信纳税既是纳税人的法律义务与道德规范,同时也对税务机关实施责任行政、规范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纳税人是依法诚信纳税的主体,税务机关必须通过依法征税促进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做到诚信纳税。因此,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需要纳税人、税务机关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全市各级税务部门、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要共同深入开展共铸诚信活动,营造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各级税务机关要坚持依法诚信征税,诚信服务,为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创造良好环境。广大纳税人要认真履行纳税义务,严格按照国家税收法律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款。各级党委政府要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管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要加大对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监督力度,对税收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促使征纳双方依法履行各自的法定义务,为税收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环境。各级税务部门特别是各级国、地税局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密切协作,发挥整体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努力为加快辽源转型升级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金融服务营改增税收指引

    金融是以银行为中心的货币和信用的授受及与之相联系的经济活动的总称,具体包括货币的发行与回笼,货币资金的存入与支取,信贷资金的发放与偿还,企业之间由商品交易引起的资金结算与往来,金银、外汇等金融商品的买卖,有价证券的发行、购买与贴现,信托,保险,国内、国际的货币结算等。
    一、纳税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金融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在境内销售提供金融服务是指金融服务的销售方式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2、金融机构
    (一)银行:包括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
    (二)信用合作社。
    (三)证券公司。
    (四)金融租赁公司、证券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投资基金。
    (五)保险公司。
    (六)其他经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批准成立且经营金融保险业务的机构等。
    3、金融企业
    金融企业是指银行(包括国有、集体、股份制、合资、外资银行以及其他所有制形式的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
    二、征收范围
    (一)贷款服务
    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
    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融资性售后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后,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将该资产出租给承租方的业务活动。
    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二)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是指为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相关服务并且收取费用的业务活动。包括提供货币兑换、账户管理、电子银行、信用卡、信用证、财务担保、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场所(平台)管理、资金结算、资金清算、金融支付等服务。
    (三)保险服务
    保险服务,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包括人身保险服务和财产保险服务。
    人身保险服务,是指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业务活动。
    财产保险服务,是指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业务活动。
    (四)金融商品转让
    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其他金融商品转让包括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和各种金融衍生品的转让。
    三、税率和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6%;小规模纳税人提供金融服务以及特定金融机构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金融服务,征收率为3%。
    境内的购买方为境外单位和个人扣缴增值税的,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


    建筑业营改增税收指引

    一、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建筑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在境内销售提供建筑服务是指建筑服务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二、征收范围
    (一)工程服务
    工程服务,是指新建、改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者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或者装设工程作业,以及各种窑炉和金属结构工程作业。
    (二)安装服务
    安装服务,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以及其他各种设备、设施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包括与被安装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以及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
    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按照安装服务缴纳增值税。
    (三)修缮服务
    修缮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者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
    (四)装饰服务
    装饰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饰装修,使之美观或者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业。
    (五)其他建筑服务
    其他建筑服务,是指上列工程作业之外的各种工程作业服务,如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疏浚(不包括航道疏浚)、建筑物平移、搭脚手架、爆破、矿山穿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土层、沙层等)剥离和清理等工程作业。
    三、税率和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1%;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以及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服务,征收率为3%。
    境内的购买方为境外单位和个人扣缴增值税的,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

    本版稿件、图片由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提供